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9/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9月4日-9月27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9月4日-9月30日
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租金费用为入驻创新载体获得区级认定后产生。
(三)满足以下入驻条件之一:
1.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获得各级创新创业比赛奖项的科技型企业,或参加各级创新创业大赛的港澳团队创办企业。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报主体为企业)或财务决算报表(申报主体为事业单位)复印件(验原件);
(五)与创新载体签订的租赁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六)国家高新技术证书、各级创新创业比赛获奖证书或港澳团队创办企业参赛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七)支付创新载体场地使用租金的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八)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租金费用为入驻创新载体认定为区级创新载体后发生。
科技服务机构及科技类社会组织扶持
(一)科技服务机构运营扶持
一、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直接服务于企业技术创新,对外提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重点提供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等环节中的共性、专业性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科技信息、科学数据、仪器设备等各类科技资源共享,开展试验验证、检测测试、开发设计等开放性研发支持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财务、市场推广等非技术性服务以及针对产品的检验检测及售后技术服务不在扶持范围内)。
(3)须整合社会资源、向全社会开放(上一年度服务企业10家以上),并具有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功能,正常运营1年以上。
(4)科技服务收入应占营业收入总额70%以上。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四)上年度的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单列科技服务收入)(验原件)
(五)单位租赁合同、租赁备案文件和租赁实际支出的发票赁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税务部门盖章的单位纳税申报表(体现全年营业收入)原件
(七)上年度所服务的企业名单(附服务协议或合同复印件,至少5家) (八)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三、申报要点
1、审计报告应如实说明上年度科技服务收入和总营业收入,总营业收入应与纳税申报表数据一致。
2、所服务的企业名单应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以备核查。
(二)科技类社会组织运营扶持
一、申请条件
(1)在深圳市、龙岗区民政部门登记,且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类社会组织,登记时间1年以上。
(2)主要业务范围是围绕技术创新的专业服务或技术研发。
(3)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上一年度有5个以上成功服务案例,或上一年度至少获得一项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五)科技服务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对象名单、服务合同、服务对象评价(盖章)/ 研发类社会组织提供: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六)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三、申报要点
1、审计报告应如实说明社会组织上年度实际投入
2、服务对象评价应由服务对象填写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主营业务,社会组织所提供的具体服务以及服务效果。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