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9/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技术转移交易激励
项目类型:核准制
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9月4日-9月27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9月4日-9月30日
一、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为龙岗区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交易平台运营单位。
(三)交易须在龙岗区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金额按实际履行金额计算。
(四)交易完成的项目须落户龙岗区。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五)支付交易项目原始发票、交易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运营单位与区创新创局或技术转移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七)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合同属于技术交易类型
科技金融扶持
(一)科技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
一、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通过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方式获得融资,相关业务已完成。
(三)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四)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五)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贷款或借款合同书及财务入账记录、还款凭证(对公贷款本、息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六)由银行或机构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七)本金归还凭证、利息支出凭证
(八)企业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九)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扶持项目的企业必须要贷款还清后才能申报。
3.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多笔贷款的利息补贴,但额度不超过政策要求(相关政策细则可在我局官网政策法规中查询)
(二)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扶持
项目类型:
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9月4日-9月27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9月4日-9月30日
一、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通过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方式获得融资,相关业务已完成。
(三)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四)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五)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贷款或借款合同书及财务入账记录、还款凭证(对公贷款本、息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六)由银行或机构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七)本金归还凭证、利息支出凭证
(八)企业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九)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扶持项目的企业必须要贷款还清后才能申报。
3.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多笔贷款的利息补贴,但额度不超过政策要求(相关政策细则可在我局官网政策法规中查询)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
一、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质押方式申请额度1000万元以下、期限为一年的银行贷款。
(三)贷款本息已还清。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五)贷款合同书及财务入账记录、还款凭证(对公贷款本、息回单)、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等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六)担保合同书及担保费用的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七)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八)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相关资料复印件(验原件)
(九)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主选择提供)
(十)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三、申报要点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