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10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时间:
1. 网络受理时间:10月10日-11月6日
2.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10月9日-11月8日
(2)申请条件
1. 2016年1月1日以后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 企业产业方向为龙岗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正常运营、发展前景明朗、成长性较好,拥有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并开展关键技术研发。
3.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增长率30%以上。
4.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经政府备案或登记的风投机构风险投资5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获“深龙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企业扶持。
(2)获得经政府备案或登记的风投机构风险投资3000万元以上。
(3)由高校院所从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科研人员、教师创办,个人占股30%以上或合计占股50%以上;须拥有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产权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国内、境外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企业的经营产品(服务)属于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范畴。
(3)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
(五)符合申报条件第4点1类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与投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
(2)资金到账凭证;
(3)风投机构的备案证书;
(4)“深龙英才计划”扶持文件及资金到账凭证。
(六)符合申报条件第4点2类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与投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
(2)资金到账凭证;
(3)风投机构的备案证书。
(七)符合申报条件第4点3类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创办人高校院所工作、职称证明;
(2)在市监局官网打印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3)创办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国内、境外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PCT专利合作协定,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等;
(4)企业的经营产品(服务)属于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范畴其他材料。
(八)申请激励标准第1点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由市财政部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2)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九)申请激励标准第2点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科技型企业与园区签订的租赁合同;
(2)租金发票等支付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10.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