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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受理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1/22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相关规定,现对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见附件):

一、受理项目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交通费、住宿费)。

二、资助标准

对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光明区企业,按差旅费的50%予以资助。

三、资助条件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至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18时止(工作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2:00-6:00)。

五、申报流程

(一)登录网站:http://218.17.84.7:8191/#/home,进行网上申报;

(二)具体资助企业名单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光明区商务局(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金融科,具体地址为光明区科润大厦A座1316室。

申报材料包括:经审核通过的《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请表》,并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发票复印件、合规版信用报告(从深圳信用网打印)、第四届进口博览会参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法人私章,多页的需加盖骑缝印章。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docx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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