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09
专利标识是什么?
专利标识标注,是指在专利产品、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等载体上标注专利标识的行为。也就是说,可以在专利产品本身、专利产品的包装、专利产品的说明书、专利产品的宣传性资料、网上商城的至少一个或者全部标注专利标识。
专利标识标注权,是指在授予专利权之后的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的权利。他人经专利权人同意,可享有专利标识标注权。总之,专利权人自己有权利标识,也有权利同意或不同意他人标识。
标注专利标识的作用
1.警示作用:对外宣告自己所销售的产品为专利产品,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仿制和销售;
2.区别作用:将自己的产品与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以免消费者混淆
3.广告宣传作用:通过标注专利标识或者专利号使消费者认知该产品在技术性能和使用功能等方面要优于同类传统产品,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任度,从而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
专利标注规范指南
1、如果专利尚未授权,需要标注专利申请标记的,应当采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并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
PS: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专利号,如果专利尚未授权,应当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
2、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标明下列内容:
(1)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
(2)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权的专利号。
除上述必须标明的事项外,标注时可以附加其它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
什么样的产品能标注专利标识?
第一、产品本身包括某一专利权的至少一项权利要求(产品权利要求)所有技术特征;
第二、产品的某一部件包括某一专利权的至少一项权利要求(产品权利要求)所有技术特征;
第三、产品通过某一专利权的至少一项权利要求(方法权利要求)获得(直接或间接);
第四、专门用于实施某一专利权的至少一项权利要求(方法权利要求)的设备;
第五、经过某一专利权的至少一项权利要求(方法权利要求)处理的产品;
第六、服务或实施方式包括某一专利权的至少一项权利要求(产品权利要求)所有技术特征的操作方法。
(PS:某一市场销售产品可能涉及很多件专利权,因此,某一产品可以涉及多件专利。)
同时应该注意的是,专利权已经失效或者过了有效期的,不能再在产品上标注对应的专利标识;对于未授权的专利申请,虽然《专利标识标注办法》中有提到可以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并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但是《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在产品外包装以及说明书上标注专利申请号,很可能被认为是商业广告,受《广告法》的约束,所以尽量避免在产品上标注未授权的专利申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