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10
据相关专业人士预计,从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将从严把控。如有计划申报2020年国高认定的企业,须此刻开始着手准备了!!
本文主要以三个方面来概括: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政策发展历程;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定及重点提醒;
3.近三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趋势。
俗话说:“无规矩,不以成方圆”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开始,我国便设立了“规矩”,正因为有了这些“规矩”,我们今天才能看到高新技术产业这般高速发展的成效。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政策发展历程
1991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发 [1991] 12号)
1996
《关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执行规定的通知》(国科发火字 [1996] 018号)
1999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 [2000] 324号)
2008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2016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文〔2016〕195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文 [2016] 32号)
政策的修订,既满足了我国国情的需要,又顺应了时代和形势的发展潮流;而这一次,又将会出现哪些新的评审规定呢?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定
预计将从2020年开始,进一步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进行从严把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准。企业为申报高企在申报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必须一致,将不再认可往年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
3.规上工业企业享受高企政策奖励与企业是否填报工业直报系统B203企业研发投入相关联。
备注:上述内容仅限参考,具体请以政府相关文件为准。
重点提醒:
1. 准备在2020年认定(复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请检查相关知识产权申请(转让)审批进度,最好能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2. 由科技创新委员会同市财政委对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要点包括:(一)企业申报填写与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性审核;(二)企业申报研发费用与申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的一致性审核;(三)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核实;(四)企业填报国家科技统计报表规范性审核;(五)企业诚信情况审核。并且2020年高新认定对数据要求也将一样严格。因此,企业不仅要注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三表一致”,还要注重报表的规范性。建议企业从现在开始严格检查各类数据报表,避免在填报报表时出现数据不一致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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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近三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趋势
横看政策
纵看发展
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证实了政策的合理之处,特别是自2016年后,各城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速度突飞猛进。
而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国内一直都是遥遥领先的。市级当以北京为首,以此同时,云南也不甘落后,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正逐年增长。
当然,这排名只是起到一个催化剂的作用。明年,云南政策将迎来新一轮的改革,到时将会有更多的政策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引导,许多项目不再是无差别扶持!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快速、精准地了解评审新规,才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