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8/09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2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度企业展位费补贴项目申报工作。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应符合项目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
(二)参加宝安区年度计划内其他展会;
(三)参加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补贴标准展会。
二、补贴标准
(一)对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
(二)对参加宝安计划内其他展会(宝博会、智博会除外)的企业,给予50%的展位费补贴,单个展会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市、区展位费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三)对参加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补贴标准展会的企业,按照市政府相关标准对企业给予补贴。
(四)本补贴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一)《宝安区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
(二)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三)企业支付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的银行对账单、回单等支付证明原件;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参展合同复印件;
(六)展会期间展位、活动现场现场照片原件;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29日。
(二)申报网址:
http://wsbs.sz.gov.cn/apply/ui/4403060000000075 419341000303709001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31日。
点击查看:2019年宝安区第一批企业展位费补贴项目拟补贴企业名单的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