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市第一批项目及资金申报辅导机构!

十四年行业经验,政府项目申报通过率业内遥遥领先!

企业补贴申报热线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专利申请 | 高新认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宝安区物流企业认定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8/09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2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度宝安区物流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如下:


宝安区物流企业认定奖励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广东省供应链服务示范企业、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3A-5A级物流企业;

4.截至申报日,企业获得认定称号不足两年。


二、资助标准

1.对省级认定的供应链服务示范企业,按首次认定当年营业收入的0.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2.对经中国物流及采购联合会认定的3A-5A级物流企业、经市政府物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按首次认定当年营业收入的0.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企业同时获得A级物流企业、市重点物流企业多个认定或认定等级升级时,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3.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宝安区物流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上两份材料需使用标准模板,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事项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申报年上一年度报区统计局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年报表;

5.企业获得供应链示范企业、重点物流企业、A级物流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打印);

7.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网上申报时间:

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29日。


申报网址:

http://wsbs.sz.gov.cn/apply/ui/4403060000000075 419341000303703001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31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8日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在线留言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深圳市宏德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粤ICP备2022042222号 站点地图       互联网品牌营销服务: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