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7/08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二、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集成电路类企业或机构。申请该措施款项的企业的主营业务需满足《措施适用对象的主营业务目录》的标准。
三、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政策不重复支持。
四、支持项目
以下所有项目均针对企业上一年度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支持。
(一)公共技术平台及项目配套
1、对承担国家级技术平台项目的企业,按国家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每家企业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2、对承担国家、省、市集成电路项目的企业,分别按国家、省、市支持金额的50%、30%、20%给予配套支持,每家企业最高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100万、50万元。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承担国家级技术平台项目的企业需提供承担国家级技术平台项目的认定文件及获得扶持的文件或收款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6 | 承担国家、省、市集成电路项目的企业需提供承担国家、省、市集成电路项目的认定文件及获得国家、省、市支持的文件或收款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二)支持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
支持企业开展集成电路高端通用器件(CPU、GPU、存储器等)、第三代半导体器件(功率半导体器件等)、关键设备(光刻机、刻蚀机、离子注入机、气相沉积设备等)、核心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靶材、光刻胶、感光胶等)、先进工艺(堆叠式封装等)等技术研发和产品攻关。
资助资金:
对R&D投入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R&D投入的1%,给予每家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的支持。该条与其他产业资金政策中有关R&D投入支持可以同时申请。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相关核心技术或产品的知识产权证书、查新材料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6 | 承担国家、省、市集成电路项目的企业需提供承担国家、省、市集成电路项目的认定文件及获得国家、省、市支持的文件或收款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三)支持EDA软件购买
对企业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每家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资助资金: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每家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企业采购EDA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四)支持IP购买
对企业购买IP(来源于IP提供商、EDA供应商或者代工厂IP模块)开展芯片研发。
资助资金:给予IP购买实际支付费用50%的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最高300万元。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上年度实际购买IP费用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五)支持测试验证
对企业开展工程样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
资助资金: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每家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测试验证报告 | 原件 |
6 | 上年度实际投入测试验证费用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六)支持流片
1、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参加MPW项目,按MPW直接费用的50%,给予每家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2、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工程流片进行支持,按首次工程流片费用(含掩模版制作、流片等)的30%,给予每家企业年度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3、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量产产品流片进行支持,按量产产品流片费用的最高10%,给予每家企业年度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七)支持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
对企业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支持的,按照国家实际支持额度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支持。
资助资金:按照国家实际支持额度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支持。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支持的的文件和收款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八)生产性用电支持
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上一年度用电成本,按照“先交后补”的方式,给予用电费用50%的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最高500万元。
资助资金:给予用电费用50%的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最高500万元。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上年度实际用电费用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