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5/14
相信通过对于研发费用概念的了解之后,那么关于于研发费用的政策,我们可以从间接政策、直接政策和有可能出现的新政策三个角度来系统的介绍下研发费用政策。
一、间接政策
所谓的间接政策,就是诸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软企业评估等科技型政策,这些政策有的是对企业的研发费用设定了门槛条件,但至于企业最终可以享受的政策优惠力度,实际上和研发费用本身并无直接关系(这里仅就单一政策论,不考虑重复享受政策的情形)。
为了便于初次接触者的理解,我们先罗列下,这些常见政策对研发费用的要求: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不低于5%、4%和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双软企业评估: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还有诸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类政策,虽然没有对研发费用投入设置门槛条件,但在评价时会根据研发投入来计算得分。
简单罗列这几类常见的政策,想给大家传达如下几点信息:
首先,除了这些全国通用的政策(门槛比较高、涉及面较小的诸如国家级研发平台等政策在此忽略),各个地方针对本地实际情况还会出台一些诸如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培育工程、XX计划等区域性政策,涉及科技创新方面的,几乎都会对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情况作出要求。
其次,不同类型的政策覆盖面是不一样的,有些是针对软件企业,有些是针对高新技术领域企业,并不是所有企业有研发费用投入就会享受该政策。
此外,这些政策对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具体标准也是有区别的,从多年的服务经验来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比重在2%以上几乎是最低要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有针对性的去申请享受一些政策。
还有一点想重点强调是,这些间接性政策最终体现形式多数是所得税减免、地方扶持性资金奖励和小额补贴。对于没有研发费用投入的企业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享受这些政策,还有诸如招商引资政策、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等其他的政策可以去挖掘,同样可以进行实现减少税收的目的。
二、直接政策
所谓直接政策,就是企业最终可以享受政策力度的大小和研发费用投入的总额直接相关,最常见的就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研发支出补助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与研发费用有关的表述如下: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让大家更为直观的感受下研发费用投入给企业带来的政策优惠:
案例:
假设某个企业2018年全年的研发费用经最终确认为1000万元,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算,企业可以少交1000*75%*25%=187.5万元的税款,按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企业可以少交112.5万元的税款。
那如果最终确认的研发费用总额为2000万元的话,相应少交的税款就会翻倍。
而研发费用支出补助政策则更为简单粗暴,通常是设定不同类型企业研发费用的基准值,超出部分直接按比例给予补助,同时设定补助上限;或者是按地区研发费用投入总额把区内企业由高到低排名后按名次奖励。
当然,这类政策主要针对企业研发费用投入额度较大或者新增投入较大的企业,对大部分中小企业只有观望的份儿。
说起研发费用直接补助力度较大的,还有一类政策,那就是科技口组织申报的专项资金类研发项目,我们在研发费用定义那篇文章(原文链接:研发费用,一个看似清晰实则模糊的概念)里也提到,这类专项资金项目的费用归集要求更严格,范围也更小,但是整个项目总经费通常都是可以计入研发费用中去的。
针对这类项目,政府资金支持额度通常是按照项目总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这个比例通常最高不超过30%,有些地方不超过20%,不同地域会有所区别。
介绍完两类政策,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的就是,无论是直接政策还是间接政策,其实要想完全区分是很难的,在实施过程中有些政策是可以重复享受的,比如高企和加计扣除。
所以,实际操作中,很少有企业只去申请享受单一政策。也正是因为很多企业同时在享受多种政策,而这些政策彼此之间又会产生略显复杂的关联,最终给政策的推行、消化理解和实际处理带来了不少误区,当然,也有不少可乘之机。
三、有可能出现新的政策
我们提到研发费用时经常会带上销售收入,其实这个概念很好理解,投入和产出比,衡量企业创新能力的一个指标,类似于性价比一样的概念。
从国际上来看,国家与国家之间进行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时,关注的是研发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比如目前的第一梯队是韩国、日本、以色列等国家,这个比重达到了3%,而大部分人觉得应该列入第一梯队的美国却尚未达到这个比重。
国家与国家之间存在比较与竞争,国内城市,尤其是新一线城市之间在创新能力方面的竞争也体现的愈发明显。所以,我们看到,近些年各个城市你追我赶的出台关于研发费用的各类政策,除了营造创新创业的氛围外,政府部门绩效考核里的创新评价指标也是推动因素之一。
上面提到的这些政策,会实实在在给企业带来真金白银的优惠。但是,通过上面的介绍,你应该已经发现了,这些政策对成规模、体量大的企业更为有利,而对很多资金压力本来就很大或者尚未盈利的中小企业来说,加大研发投入和获取政策资金本身就是互为牵制的关系。
那如何引导这部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呢,虽然这类企业里的单个企业研发费用投入金额会很小,但是这类企业的整体数量庞大,整体上还是会影响一个城市的研发占GDP比重的,所以政策上我们还是看到了一些新的变化。
比如,有些城市在探索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研发支出直接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再比如,有些城市也在探索用研发费用进行质押融资的可行性和风险。
有新的变化,就会带来新的机会。
不管怎么说,研发费用除了被上市公司广泛用来调整企业财务报表外,也几乎成了所有科技创新类政策的必备门槛条件之一。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越早建立研发费用台账和管理制度,企业可以享受的政策机会点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