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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定研发费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区别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3/30  

小伙伴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经开始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都有研发费用,二者虽然同是研发费用,却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不能正确区分开来,就很容易导致无法享受政府福利。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加计扣除

按照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就是企业在按照规定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例如:某企业上一年的税前利润是200万,用于研发的费用是100万。按照25%的税率,不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则该企业该企业上一年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0*25%=50万元。而该企业在做完加计扣除之后,上一年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0-100*50%)*25%=37.5万元,节省了12.5万元。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高新认定研发费用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哪些差异?


一、归集目的不同

高新认定

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

加计扣除

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从而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


二、对研发活动的定义不同

高新认定

对企业研发活动范围相对宽一点。


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政策增加了“系统性”三字,相对于高新认定而言,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企业的研发活动有系统组织形式。


三、研发活动适用范围不同

高新认定

只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居民企业都符合要求。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高技术服务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七、资源与环境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加计扣除

列举了以6个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其余企业发生的研发活动均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一、烟草制造业

二、住宿和餐饮业

三、批发和零售业

四、房地产业

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六、娱乐业



四、归集范围不同

人员结构

高新认定: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提供管理和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需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加计扣除: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主要有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三类,研发人员既可以是本企业员工,也可以是外聘人员。

直接投入

高新认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均可归集。

加计扣除:租赁费只是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不包括销售的设备费。


折旧费用

高新认定:包括仪器设备及建筑物的折旧费。允许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摊销费用计入研发费用中。

加计扣除:只包含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房屋折旧费不在归集范围内。


设计实验等

高新认定:允许将装备调试费用计入研发费用,且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多一项“田间试验费”。

加计扣除: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和现场试验费。


委托外部研发

高新认定:允许委托境内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 但二者均设置了80%的扣除限额。

加计扣除:允许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研发。但二者均设置了80%的扣除限额。


其他相关费用

高新认定:不得超过总费用的20% ,包括通讯费。

加计扣除:不得超过总费用的10% ,包括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但不包括通讯费。


五、加计扣除更为谨慎细致

与高新认定研发费用相比,加计扣除更为谨慎细致

(1)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属于研发活动,其支出不适用于加计扣除政策。

(2)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应冲减对应的研发费用。

(3)对于共用的人员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企业应对其使用情况做合理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总体而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差异不大,但高新技术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范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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