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2/07
各有关单位:
南山区孵化器资助计划、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计划即将开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及申报时间
(一)孵化器资助计划
(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计划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7日9:00-2021年12月31日18:00。
一、孵化器资助计划
(1)资助标准
对申报孵化器的孵化条件、孵化服务、孵化成效等客观指标进行考核,按照客观打分指标进行核定,根据得分结果,总评分≥90分的可获Ⅰ档资助150万人民币;80分≤总评分<90分的可获Ⅱ档资助,资助金额为120万人民币,70分≤总评分<80分的可获Ⅲ档资助,资助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2)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南山区内孵化器运营主体单位。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南山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且管理运营的孵化器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创新创业服务特色鲜明;
2、拥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入驻对象的评审认定办法、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办法、信息登记与管理制度等;
3、具备开展各种服务及活动的能力,已开展投资路演、宣传推介、创业培训、创业导师、创业沙龙等一系列活动。
(二)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管理模式清晰,能够动态统计和管理入驻创业团队运行情况、发展需求等相关信息;
(三)孵化器的发起人或组织者须具备丰富的创业及投资服务经验,拥有为创新创业项目提供研发、试制、经营、技术交流、咨询辅导、培训、产品展示、项目对接、投融资、市场推广等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或资源。
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计划
(1)资助标准
根据申报单位2018年-2020年获得的国家、省科技项目数量、资助金额和深圳市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数量、成交额情况,分档资助,Ⅰ、Ⅱ、Ⅲ档分别按照省建设补助金额的50%、30%、20%给予资助且分别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2)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注册地在南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构。
申报条件:
2018年以来获得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补助。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