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1/23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系统操作指引
申报单位使用已有帐号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完成网上申报。
提醒:首次申报的单位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或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开设用户帐号的申报权限;为财务管理人员开设用用户帐号的财务审核权限。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财务管理员从单位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与财务审核。
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系统,“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 -->“新增项目申请”,选择“区域创新能力与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程中心认定”,填写申报信息。
特别提醒:需要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才能进入申报入口。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广东省工程技术中心的政策通知,可查看网上咨询知识库:http://www.gdetrc.net。
省工程中心认定申请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认定通过后的省工程中心实行网络化管理,相关信息变更、牌匾制造等管理工作通过“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进行开展(www.gdetrc.net)。
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
申报填报信息时,统一使用工程中心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工程中心名称应为“广东省+技术领域+(单位简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广东省+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按照规范命名的将不能通过形式审查。工程中心名称不重名使用,可在管理平台(http://www.gdetrc.net)进行名称查重。
(一)上一年度:指 2020 年度。
对于申报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和研发经费审计报告,如无 2020 年度证明材料可用 2019 年度对应证明材料代替。申报系统填写的数据需要与证明材料数据一致。
(二)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
(三)主营业务收入:指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四)研发经费投入:指申报单位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申报单位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五)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数:指工程中心内部直接参与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 10%以下的人员。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数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