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9/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9号)、《〈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1〕2号)、《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现启动2021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扶持项目申报(申报条件见附件)。
一、支持领域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等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给予支持。
二、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奖励项目
支持内容: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进一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发挥基地示范带头作用。
支持标准:对获批(含增补)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资助项目
支持内容:鼓励各区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合理规划和布局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空间,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聚合优势资源,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产业配套齐全、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
支持标准:对各区符合标准的、市场化运营的示范园区,按照园区2018年至2020年投资额的20%给予园区运营主体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原则全市每年最多资助5个。投资额包括改造、装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等。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1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扶持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