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9/22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及《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相关规定,现对新材料产业单项冠军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新材料产业单项冠军资助项目(适用于对上一年度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
二、支持对象、方向、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从事优势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及前沿材料等领域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单位”)。
(二)支持方向和方式:支持上一年度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此项目采用直接资助方式。
(三)支持标准:对上一年度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六)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四、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9月24日9:00至9月30日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9月25日9:00至10月15日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