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8/09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类、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技术改造类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需是龙华区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三)对于投资额500万以上的项目,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一套表”系统完成工业技改投资纳统的予以优先资助。
(四)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五)项目已完工。
(六)获技术改造资助200万元以上企业需承诺3年内不得搬离龙华区。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3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9月8日。
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申请市级配套资助的企业不受该条限制)。
(三)申请的企业信息化项目应为近三年内开始建设,并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
(四)企业为上年度纳入龙华区“一套表”联网直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应填报上年度12月的工业定报数据)。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3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一、申请条件
(一)企业成立不少于3年,在龙华区范围内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企业技术中心在龙华区范围内,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连续3年(2018、2019、2020)企业经营没有出现亏损;企业近两年(2019、2020)每年纳税额不少于200万元;
(二)企业技术中心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300万元,上年度(2020下同)技术开发经费占企业产品营业收入总额2%以上或年度研发费支出超过300万元;技术中心专职技术开发人员20人以上,其中中级职称和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应占20%以上。
三、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8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