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8/04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工业设计中心资助类项目已开始申报。具体申报内容如下:
一、资助范围
资助对象: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且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资助标准: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25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对已获得资助后被评为更高级别的工业设计中心项目,按相应资助的标准追加差额资助。企业获得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后可提出资助申请,资助款项一次性拨付给企业,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详见附件操作规程)
二、申报时限
8月4日至8月18日。
三、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