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3/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深光发〔2020〕2号)及《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光工信〔2020〕147)等相关规定,现开展光明区线上市场开拓资助项目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光明区线上市场开拓资助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申报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3日
(二)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
三、支持对象、方式和标准
(2)支持对象:2020年度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线上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
(1)支持方式和标准:事后资助,对于企业2020年度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线上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其支付平台服务费的50%予以最高20万元资助。第三方平台包括天猫、京东、美团、有赞等与企业签订的第三方服务合同的平台,营业额以企业在第三方平台上交易流水(进账记录)及在补贴期限内开具的发票金额二者较低者核定。
四、申请条件
(1)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2)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4)申报企业与第三方平台签订了服务合同。
(5)截至申请日期,企业仍在光明在库纳统。
五、申报流程
(1)线上填报材料:请登录光明区政府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站)在线填报申请书,申报网址:http://218.17.84.7:8191。请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填报完成后耐心等待预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审核未通过,请按照意见及时修改。
(2)打印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企业服务门户(网站),从平台导出带水印的《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