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1/13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类、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技术改造类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需是龙华区规模以上企业。
(三)对于投资额500万以上的项目,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一套表”系统完成工业技改投资纳统的予以优先资助。
(四)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五)项目已完工。
(六)获技术改造资助200万元以上企业需承诺3年内不得搬离龙华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资助的次年、第三年对获得资助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开展查验评价。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12月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企业技术改造资助类申请书》。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登记表(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
企业项目负责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将以上申报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申请市级配套资助的企业不受该条限制)。
(三)申请的企业信息化项目应为近三年内开始建设,并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
(四)企业为上年度纳入龙华区“一套表”联网直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应填报上年度12月的工业定报数据)。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申请书》。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有关项目实施的合同或协议、验收报告。
(六)信息化项目费用清单。
(七)实际发生费用的有关发票、票据。
申请市级两化融合项目配套资助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申请书》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市级两化融合资助证明文件(申请市级两化融合项目配套资助的需提交)。
企业项目负责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将以上申报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