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1/09
各相关单位:
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罗湖区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
鼓励企业加强科技研发,支持企业引进高校及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在罗湖产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在罗湖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研发支持须上年度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引进高校及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在罗湖产业化,须在全国技术合同网完成登记的,且单项成果实际支付500万元以上。
三、资助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配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资助标准:对辖区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研发投入,按该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10%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引进高校及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在罗湖产业化,对在全国技术合同网完成登记的,且单项成果实际支付5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金额的1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罗湖财政贡献限制。
审批方式:本资助计划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