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1/08
各相关单位:
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
鼓励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重新复审通过或搬迁至罗湖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在罗湖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一)上一年度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上一年度新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要求注册地址及统计报表迁移至罗湖);
(三)上一年度重新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企业。
三、资助方式
(一)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二)资助标准:
1、对首次认定或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搬迁至罗湖区的企业获得资助后5年内注册地不得搬离罗湖区)。
2、重新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三)审批方式:本资助计划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