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1/09
一、申报内容
上年度(上级拨款凭证日期)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
二、 申报条件
(一)在罗湖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非组织。
(二)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市各级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
三、资助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配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资助金额:按其获得上级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同一主体年度配套支持国家级最高500万元、省级最高300万元、市级最高200万元。被多个层级资助的项目,按最高层级标准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