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1/08
各相关单位:
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罗湖区新兴产业园区、孵化器、创客空间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罗湖区科技创新专项新兴产业园区资助计划的申报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
鼓励各类主体依托城市更新或综合整治释放的产业空间,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园区,推动企业集群发展。
二、申报条件
已经区政府认定的新兴产业园区、孵化器、创客空间
三、资助方式
(一)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配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金额:
1、对经认定的新兴产业园区,按其园区建设投入经费的50%给予支持,产业园最高支持1000万元、孵化器最高支持500万元、创客空间最高支持200万元。
2、支持新兴产业园区(孵化器、创客空间)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建设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专利服务、投融资等公共服务支撑平台,经组织专家评审,按平台建设费用的5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3、支持园区专业化运营,根据新兴产业园区认定及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对经认定的园区进行年度运营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园区运营支持,产业园最高支持300万元、孵化器最高支持150万元、创客空间最高支持50万元。
4、鼓励新兴产业园区申报国家、省、市级示范园区、孵化器,根据认定层级分档次予以园区配套奖励,国家最高级奖500万元、省级最高奖励300万元、市级最高奖励200万元。同一园区获得多个层级认定的,按最高层级标准给予奖励。
四、受理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新兴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755-2566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