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市第一批项目及资金申报辅导机构!

十四年行业经验,政府项目申报通过率业内遥遥领先!

企业补贴申报热线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专利申请 | 高新认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6/21  

为引导和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不断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深圳市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工作,请各区认真组织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一、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评审工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133号)要求组织开展并推荐上报。


二、申请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的机构,注册成立日期必须在2016年5月31日之前。申报机构需按要求填写《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申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机构实际注册运营满3年,且至少连续2年报送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二)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三)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500万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3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四)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在接受科技部门、行业协会或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五)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0%;

(六)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5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

(七)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20家以上。

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且提供细分产业的精准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的可按专业孵化器进行认定管理。专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应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15家以上。


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一)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二)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产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三)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一)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三)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四)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三、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组织评审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四、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不超过该地区2018年度纳入火炬统计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的5%,超出名额推荐将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宏德雨

宏德雨——高新企业项目申报领航者

十年行业经验,资深团队一对一服务,企业补贴免费咨询热线:132 6713 8788(微信同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在线留言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深圳市宏德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粤ICP备2022042222号 站点地图       互联网品牌营销服务: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