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市第一批项目及资金申报辅导机构!

十四年行业经验,政府项目申报通过率业内遥遥领先!

企业补贴申报热线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专利申请 | 高新认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关于申报2019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6/11  

宝安区科技计划是政府为构建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推动创新跨越发展,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释放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活力等而设立的。该项目主要包含有25类小项,项目一经审核通过,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的资助。

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3号),现启动2019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受理时间:6月12日9点起至6月20日18点


(二)纸质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6月12日9点起至6月21日18点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3.申请初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未获得过本类奖励;

4.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5.在本次申报之日之前领取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1.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文件印发之日起(即2018年4月18日)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3.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的申请书。

2、企业应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6、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申报单位应按本操作规程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材料一般要求一式一份,严格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用A4纸打印胶装订成册。

【重要提示】本奖励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以本通知要求为准;请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如社保号、国高证书号、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信息非常重要,请务必准确填写。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宏德雨

宏德雨——高新企业项目申报领航者

十年行业经验,资深团队一对一服务,企业补贴免费咨询热线:132 6713 8788(微信同号)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6月10日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在线留言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深圳市宏德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粤ICP备2022042222号 站点地图       互联网品牌营销服务: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