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3/31
一、认定名额及范围
(一)名额。“鹏程计划”优秀人才分为鹏程优秀专家、鹏程菁英人才、鹏程后备人才3个类别,本次认定鹏程优秀专家不超过15名,鹏程菁英人才不超过30名,鹏程后备人才不超过50名。每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1个人才类别。
(二)认定范围。“鹏程计划”优秀人才人选不受国籍和户籍限制,原则上应在大鹏新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工作,并在大鹏新区缴交社保或纳税1年以上。
二、认定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突出专业水平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鹏程计划”优秀人才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相应认定标准之一: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5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自主创新能力强,职业道德良好,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近5年在专业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申请时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4.鹏程优秀专家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院士除外),鹏程菁英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鹏程后备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鹏程优秀专家”申报人应具备以下认定标准之一:
1.近5年,经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副省级城市认定为地方级领军人才以上高层次人才。
2.近5年,经深圳市人才工作部门认定为鹏城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
3.近5年,因在专业技术领域作出重大贡献而获得国务院或中央部委、省级政府颁发的科学进步类奖项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
4.近5年,获得过大鹏新区授予的“鹏程杰出人才奖”。
5.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其专利技术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在大鹏新区鼓励发展产业领域创办规模以上企业且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现担任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专家或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
6.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或其独资、控股企业的总经理、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受聘为大鹏新区规模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居全区前3位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鹏程菁英人才”申报人应具备以下认定标准之一:
1.近5年,经深圳市人才工作部门认定的后备级高层次专业人才。
2.近5年,因在专业技术领域作出显著贡献而获得计划单列市或副省级城市以上政府颁发的科学进步类奖项三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或在专业技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科技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前沿,获得业内普遍认可。
3.拥有独立发明专利,其专利技术属国内先进水平,在大鹏新区鼓励发展产业领域创办企业,所属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份额居全区前3位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四)“鹏程后备人才”申报人应具备以下认定标准之一:
1.近3年,因在专业技术领域作出重要成果而获得区级(或地市级)或以上政府(新区管委会)颁发的科学进步类奖项三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人才。
2.大鹏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在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或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居全区前10位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为企业取得经济效益作出主要贡献的人才(原则上每个单位1年内限报1人)。
3.拥有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其行业专业符合《大鹏新区紧缺人才行业专业目录》,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原则上每个单位1年内限报1人)。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其行业专业符合《大鹏新区紧缺人才行业专业目录》,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原则上每个单位1年内限报1人)。
5.具有特殊专长,其行业专业符合《大鹏新区紧缺人才行业专业目录》,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原则上每个单位1年内限申报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