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市第一批项目及资金申报辅导机构!

十四年行业经验,政府项目申报通过率业内遥遥领先!

企业补贴申报热线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专利申请 | 高新认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8/10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2017年从我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优秀人才中遴选10名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
二、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德艺双馨、身体健康。
(二)有较高学术(专业)造诣,业务成绩突出,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是本界别学术(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有国内外同行承认的有影响的重要成果或代表性作品。
(三)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连续全职在广东省内工作2年以上(2015年8月31日起至今),且人事档案关系或社保关系在广东。
本年度领军人才申报评审按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
闻、出版、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六个界别进行,推荐人选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所在界别具体标准。党校、高校系统推荐人选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技术、文化产业及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研究或技术研发的专业人才。对业绩特别突出、社会公认度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条件。
三、各界别推荐人选具体标准
(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界别
在我省宣传文化系统、党校系统、高校系统或研究机构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的优秀人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一项以上:
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一等奖1次以上或省部级奖励一等奖2次以上。
3.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独立或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在推进学科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参考方面有突出贡献,是专业领域公认的学术带头人。
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予以优先考虑: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社科类教材主编,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家级人文社科一级学科的学会、研究会正副会长。
(二)新闻界别
在我省新闻战线从事采访、编辑、评论工作,或担任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以及在新闻教学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研究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两项:
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本人作品或个人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1次以上,或广东新闻奖一等奖2次以上,或2005年以前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新闻作品奖一等奖1次以上。
3.获得“长江韬奋奖”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称号。
4.获得广东省“金枪奖”、“金梭奖”、“金话筒奖”或“金钟奖”。
5.在新闻领域有国内外同行承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
6.在促进国内外新闻领域交流和新闻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出版界别
在我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领域从事编辑策划、印刷复制、出版物营销、数字出版等工作的优秀人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一项以上:
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获得“韬奋出版奖”“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全国优秀中青年图书编辑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南粤出版奖优秀出版人物奖”等奖项或称号1项以上。
3.策划推出具有良好社会反响和经济效益的出版物,出版成果获得业内同行认可。
4.组织、承担过重大出版项目,在某一业务领域或技术领域取得标志性进步或突破,成为代表性人物。
(四)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界别
在我省文化艺术、文物保护、广播影视、文学创作等领域从事创作表演、传承传播、教学研究、组织管理等工作的优秀人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一项以上:
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业务成就突出,在本界别影响广泛,是业内公认的专业带头人或流派主要传承人之一,或在创作表演、传承传播、教学科研、组织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3.独立创作或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文艺作品或文化项目获国内外重大奖励。
(五)文化经营管理界别
在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化创意与新媒体新业态等文化产业领域,包括在广东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不含外资及外资控股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优秀人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业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担任文化企业经营管理高级职位或在关键岗位上任职5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2.所管理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资产、收入、利润及税收贡献在省内外同行业位居前列,企业发展符合国家及省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贡献突出。
3.所管理企业掌握一批自主创新核心技术,企业品牌影响力大、竞争力强,对文化“走出去”作出重要贡献。
4.在省内外文化产业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或在该领域经营管理模式具有领先性,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同等条件下,所管理的企业连续3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在评选时优先考虑。
(六)文化科技界别
在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新媒体新业态等文化领域从事科学技术研发、新技术应用推广和技术管理等的优秀人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一项以上: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含副省级市)级以上优秀专家。
2.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4.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技术水平居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或在研发关键技术和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方面取得创新突破,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申报程序
(一)省委宣传部设立评选平台,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省宣传文化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人才可按属地管理渠道或行业主管部门渠道申报,同一人选不得多渠道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负责本地区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省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本行业人选申报推荐工作。
(三)本年度实行限额推荐,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广州市委宣传部、深圳市委宣传部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省委党校、各地级市党委宣传部、各有关高校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且年龄在58岁以下(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由人才所在单位提出并经省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可列为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不占名额。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广东省2017年度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10份和《广东省2017年度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请登录xcbgbcxz@163.com下载,密码510080)。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由各推荐单位汇总统一报送,并发送电子版至2008.xcb@163.com。
(3)附件材料1份。包括附件材料目录,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主要项目、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五)评审。经资格审核、专家初评、讨论复评后提出建议入选名单,报省委宣传部审定。
(六)确定名单。拟入选对象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布入选名单。
五、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精神给予入选人才生活补贴。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的支持政策和管理考核等具体内容参见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粤宣通〔2014〕23号)。入选者须承诺入选后继续全职在广东工作3年以上(时间从入选通知印发之日算起)如违背承诺,资助资金应全额退还。
联系人:王跃、陈理;
联系电话:020-87195376、87185244;
传真:020-87601023;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在线留言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深圳市宏德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粤ICP备2022042222号 站点地图       互联网品牌营销服务: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