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2/06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我局拟开展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项目
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
二、申请条件
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立项扶持。
3.获上级立项扶持的项目已于上一年度通过结题验收;已获得龙岗区“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的项目,在取得验收通过通知书后下一年度提出剩余资金的申请,已获扶持的部分,不予重复配套奖励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报配套扶持的项目已于上一年度通过结题验收。
四、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期: 2022年12月6日-12月30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 2022年12月6日-12月30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