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1/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制造业发展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将启动鼓励发展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支持工业能效“领跑者”示范、支持制造业规范公告示范项目扶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年11月10日-11月18日。
二、申报范围
获得国家或省、市工信部门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或绿色企业认定的企业或园区,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纳税地及统计地在龙岗区的法人企业;
2.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区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三、扶持标准
对获得国家或省、市工信部门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或绿色企业认定的企业或园区,对同一类认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