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8/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发展实施细则》,我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集成电路专项等8个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本批项目认定条件
一、集成电路专项扶持项目
申请单位系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近两年(含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开始截至申报日期,以下同此)获市级IP或EDA设计工具软件购买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近两年获得市级流片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3)近两年获得市级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的集成电路企业;
(4)上一年(指“上一年度”)在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试验证分析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企业2019年、2020年年度发生费用未获得过原区级集成电路扶持。
二、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项目
1. 依托单位系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申请项目为近两年(含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开始截至申报日期)获得认定(事后扶持类)、或通过项目整体验收(事前扶持类)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含上述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并已获得市级资助。
3. 项目正常开展。
三、科技类社会组织运营扶持
1.在龙岗区民政部门登记一年以上的科技类社会组织;
2.业务主管单位为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龙岗区科协);
3.主要开展专业技术创新服务;
4.拥有会员单位50个以上(限社会团体);
5.上一年度有5个以上区内服务案例。
四、院士工作站认定资助
1.获得市级及以上院士工作站认定;
2.工作站在建站有效期内;
3.企业正常运营,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申请认定资助时,企业未获得龙岗区院士工作站相关资助。
五、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扶持
1. 上一年获得国家、省、市及龙岗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或市科普示范点认定的;
2.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关全额事业单位除外);
3. 科普(教育)基地正常运行。
六、专利奖配套扶持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
2.上年度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专利奖励。
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3.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4.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八、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扶持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龙岗区举办的创新创业赛事(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各级赛事及深创赛海外赛)前三等次,获奖两年内(以获奖公告或通知为准)提出扶持申请。
3.在龙岗区落地且正常运作。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集成电路专项等8个项目申报指南.xls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