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8/03
各文体旅游业规模以上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落实“双统筹”要求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6号,简称《纾困措施》),现就开展2022年宝安区《纾困措施》文体旅游业防疫消杀补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对工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文体旅游业、物流运输业等行业的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按照企业实际经营面积给予分档补贴,最高50万元。
二、资助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从事文化、体育的规模以上企业及规模以上A级景区、旅行社。
三、资助标准
按照企业实际经营面积分档给予防疫消杀补贴:
1.企业实际经营面积为10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5万元补贴。
2.企业实际经营面积为1000-3000平方米的,给予10万元补贴。
3.企业实际经营面积为3000-1万平方米的,给予15万元补贴。
4.企业实际经营面积为1-10万平方米的,给予20万元补贴。
5.企业实际经营面积为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给予50万元补贴。
对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同一主体同一事项符合多个补贴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补贴。已获较低补贴,符合较高补贴条件的,只补贴差额部分。
四、宝安区文体旅游业2021年度规模以上企业名单
附件:
1.宝安区关于落实“双统筹”要求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