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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纾困政策-零售企业开设电商店铺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受理时间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7/13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申报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纾困政策-零售企业开设电商店铺补助项目),现将网络申报受理时间延长至2022年7月13日18:00,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延长至2022年7月18日17:45,请抓紧时间在线填报,并提前预约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7月13日


深圳市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纾困政策-零售企业开设电商店铺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全力提振消费需求,对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给予补助。


二、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资金预算控制。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按舍尾法取整,且原则上不得大于实际发生/投入金额。深圳市商务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据以对补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事后补助。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4.申报主体按要求向市统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二)专项条件: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含当天)前,申报主体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零售业(F52)行业;

2.申报主体在单个或多个国内综合电商平台、垂直电商平台、社交电商平台等第三方主流电商平台(如天猫、京东、淘宝、唯品会、寺库、云集、拼多多、抖音、快手等)开设店铺;

3.店铺开设时间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天);

4.申报主体在2022年上半年期间实际支出的开店费用、运营费用、推广费用不低于80万元。


四、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支持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销售实物商品,对企业实际支出费用给予支持。

支持标准:按照企业实际支出开店费用、运营费用、推广费用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本申报指南中上述费用指在开店平台上支出的费用,不包括人员支出及在开店平台以外支出的费用。


附件:深圳市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纾困政策-零售企业开设电商店铺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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