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6/09
注意:经审核符合资助(奖励)条件的,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市财政预算下达后进行资助(奖励)资金发放。资助(奖励)资金的发放时间将根据市财政预算的具体规划而定,届时将另行通知办理领款手续,请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办理领款手续,申请人未按通知要求办理领款的视为放弃申请资助(奖励)款。申报内容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6月8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截止。
二、奖励标准
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或获评为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或获得中华商标协会评出的优秀商标代理机构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同时符合本项规定的2个以上条件的服务机构,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021年9月14日至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含当日)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或获评为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或获得中华商标协会评出的优秀商标代理机构。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即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2.主体资格材料:
(1)企业无需提交主体资格材料;
(2)非企业申请人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申请人名称已经发生变更,企业无需提交变更证明,非企业申请人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主体资格材料”命名,示例:“***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奖励主体资格材料”。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介及获评相关称号的材料。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简介及获评相关称号的材料”命名,示例:“***简介及获评相关称号的材料”。
以上2、3项材料,每项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文件,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五、申报流程
通过申报网址进入申报页面
【步骤一:信息自检】
1.登录后选择办理情形:
2022年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的配套奖励项目;
2.材料清单自检
下载所有材料“范本表格”(后续步骤亦可下载范本表格),并按范本表格要求制作申请材料;
3.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
【步骤二:材料填写】
在系统上在线填写申请表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步骤三:上传材料】
1.上传主体资格材料至“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2.上传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介及获评相关称号的材料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介及获评相关称号的材料”;
3.点击“确认提交”。
【步骤四:结果反馈】
页面显示“已提交”,完成奖励申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2.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3.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5.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6.其申请项目已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同或类似资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