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8/23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及其操作规程,现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申报工作(针对企业2019年的研发投入进行补贴)。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企业注册地及统计关系均在宝安区;
2. 企业2019年的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且同比2018年实现研发经费正增长;
3. 企业2019年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该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4. 企业已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2020年度研究开发资助计划(针对企业2019年研发投入费用补贴)立项资助,且资助资金已到账。(注:已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202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拟资助公示名单的企业,可在本项目立项后再补交到账证明)。
二、补贴标准
1. 对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研发投入补贴;
2. 研发超过1000万的部分,每增长1000万追加奖励5万元;
3. 单个企业年度研发补贴最高500万元;
4. 本项目受企业纳税额限制。
三、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17日。
申请人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