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6/21
根据《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深府规〔2018〕22号)等相关文件,现组织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1、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2、产业服务体系项目:公共服务最高资助300万元;高端展会最高资助300万元。项目申报时间:2021年6月21日10时至2021年6月30日。
一、支持领域
(一)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支持申报单位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以创新集聚优势资源和提升产业层级为战略任务,以重点领域服务和模式创新、重大战略布局、规模化示范应用推广、关键技术提升为目标,实施对经济或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产业发展起到支撑引领作用的项目。
1.新能源领域,重点支持氢能、新能源汽车换电、先进储能、太阳能、核能、风能、智能电网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提升的已产业化项目,形成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2.节能环保领域,重点支持节能装备、环境治理装备、降解(可替代)环保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提升的已产业化项目,形成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二)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公共服务:重点支持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产业一个或多个领域开展的以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的,公共性产业服务工作。包括:公共研究服务、创新创业服务、产业化服务、成果转化服务、技术交流服务、资源数据共享服务、产品推广服务、决策咨询服务、统计分析、人才培养、投融资服务、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制定、行业交流服务等。
高端展会:支持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产业内,以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的,深圳举办的高水平展会,高端会议和论坛等。
二、专项申报条件
(一) 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1.申请单位获得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国家、省、市认定的科技成果等),项目具有技术先进性、创新性或良好的推广应用示范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2.项目已实现产业化,包含生产环节,且生产地址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
3.项目应为2018年6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建设完成。
(二)服务体系项目。
1.公共服务项目应为2018年6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建设完成。
2.高端展会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项目。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