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市第一批项目及资金申报辅导机构!

十四年行业经验,政府项目申报通过率业内遥遥领先!

企业补贴申报热线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专利申请 | 高新认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深圳市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0/19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和《〈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我局决定组织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及方向

支持领域: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首台(套)产品。

首台(套)产品是指在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三台(套)装备产品或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的首批次装备产品。

支持方向:对向外市用户销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我市工业企业或购买本市工业企业首台(套)产品的我市用户给予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

(二)《〈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


三、资助标准

销售和购买应用:对购买应用本市工业企业首台(套)产品的本市用户,按购买价格的30%给予奖励;对向市外用户销售首台(套)产品的,按销售价格的30%对本市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奖励资金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四、申报条件

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

(2) 申报单位守法经营,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 申报单位应已实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销售或已购买应用我市工业企业生产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4) 申报时相关合同应已履行完毕;

(5) 同一项目不得在市政府多个部门申请;已获得市级政府财政资金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五、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10月--11月;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7日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在线留言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深圳市宏德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粤ICP备2022042222号 站点地图       互联网品牌营销服务: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