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8/28
根据《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深盐府规〔2020〕1号)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盐府办规〔2017〕3号)规定,盐田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5日期间质量、标准、知识产权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始受理。
一、受理项目类型
盐田区质量、标准、知识产权扶持项目
二、受理项目时间
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15日。
三、受理项目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质量标准计量科(知识产权科)
【质量、标准项目】
盐田区奖励各级质量奖项目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大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对首次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于首次获得深圳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区政府给予同等金额奖励。
对首次获得区长质量奖、进步奖的企业或组织,依据《盐田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分别给予8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盐田区奖励品牌示范区项目
对首次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的,一次性追加50万元资助。
盐田区奖励名优品牌项目
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每件商标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的产品,每件商标、产品一次性资助10万元。
盐田区资助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及标准化项目
对上一年度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现场评审总评分在400分以上的企业(组织)每个资助20万元。对被上级认定为“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示范基地”的企业(组织)每个资助15万元。上一年度获得A、AA、AAA、AAAA认定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单家企业年总奖励金额不超过8万元。
盐田区资助建设质量教育基地项目
对获得市级授牌的“质量教育基地”企业(组织),每个资助10万元;对获得省级授牌的“质量教育基地”企业(组织),每个资助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授牌的“质量教育基地”企业(组织),每个资助30万元。
盐田区资助标准研制项目
主导国际标准制定的,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按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助;主导国际标准修订的,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按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助。主导国家标准制定的,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按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主导国家标准修订的,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按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主导行业标准制定的,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按项目给予不超过15万元资助;主导行业标准修订的,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按项目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助。
【知识产权项目】
盐田区资助申请专利项目
对获得境外专利授权,资助2万元/国/项。对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国际阶段对其额外资助1万元/项。
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资助4000元/件;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资助2000元/件;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资助1000元/件。
盐田区资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
对上一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资助;对上一年度被认定为“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对上一年度被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盐田区奖励各级专利奖项目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深圳市专利奖”的企业或盐田区户籍的自然人,按照深圳市资助资金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盐田区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项目
(1)对在盐田区注册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并经过年审的专利代理机构,为盐田区企业或户籍人口代理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1000元资助。年度资助总额合计不超过30万元。
(2)对开展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的企业,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按项目给予最高25万元资助。
(3)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的企业,每家资助10万元。
盐田区企业或个人因知识产权纠纷而采取法律手段并胜诉的,对其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盐田区资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项目
对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著作权登记的软件著作权人,包括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每件给予600元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