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5/19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3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支持产业类行业协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深宝规〔2019〕5号)及《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负责部分)>的通知》(深市监宝〔2020〕139号)、《关于印发<宝安区支持产业类行业协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配套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宝工信〔2020〕90号)的要求,宝安区决定开展2020年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
一、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和统计关系均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达到规模以上条件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3.工作单位在宝安区且该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个人。
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
奖励范围
1.标准制修订项目;
2.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项目;
3.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奖励;
4.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配套奖励;
5.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配套奖励;
6.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配套奖励;
7.深圳标准认证配套奖励。
宝安区知识产权扶持奖励项目
奖励范围:
1.发明专利奖励: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2.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
4.宝安区知识产权配套奖励: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配套奖励、专利奖配套奖励
附件下载:
1.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负责部分)》的通知(深市监宝〔2020〕139.doc
2.2020年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申报指南.doc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