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的若干措施》(深府〔2017〕6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外贸优质增长扶持(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我市企业出口货物以及对外承包工程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开拓国际市场,防范收汇风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保障信用期限在2年(不含)以上、最长不超过20年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二、支持数量、标准和资助方式
(1)支持数量、标准
有数量限制,受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对已缴纳的保费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家企业每年资助上限不超过3000万元。
(2)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资助拨款按照项目申请书(银行账户信息)办理。因企业名称变化、账户信息更改或企业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拨款不成功的,原则上予以办理一次拨款信息更改并再次拨款。
三、申报条件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并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2)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还应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
(3)自主向保险机构投保短期(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已缴纳保费并已取得保费发票;
(4)经批准的五家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四、申请受理机关
(1)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并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保险机构10个工作日内,核实汇总,报送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企业补贴申报免费咨询电话:400-8382-908/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