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1/08
一、申报内容
辖区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的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交流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在罗湖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团体。
(二)申报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创新论坛、学术交流等科技交流活动的水准应达到国际或国家级。
(三)该活动及其方案(拟邀请专家贵宾介绍、邀请理由、交流活动安排、经费开支预算等)已经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申报资助时活动已经举办结束。
三、资助方式
(一)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配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金额: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50万元。
(三)审批方式: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划拨资金、监管和服务。
四、受理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科技创新促进科
联系电话:0755-25666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