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4/26
关于申报2019年深港创新圈项目的通知
一、服务对象
具备深港创新圈项目申请条件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7月22日;
(二)《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委,深发〔2016〕7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资金的50%。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深港联合评审、深港联合立项或深圳单方立项、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申请联合研发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二)申请单位已与香港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权利义务,共同开展研究活动。
(三)通过联合评审后转为深圳单方资助的项目需另行提交经费预算表,明确财政资金在港开支的金额及用途。
五、受理时间
暂等通知
深圳市宏德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有十年项目申报经验,熟悉政府各类项目申报,致力于帮助企业精准、高效地拿到政府资助,项目申报通过率业内遥遥领先。资深顾问一对一服务,不成功不收费。免费服务热线:400 8382 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