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市第一批项目及资金申报辅导机构!

十四年行业经验,政府项目申报通过率业内遥遥领先!

企业补贴申报热线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专利申请 | 高新认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19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三)技术中心所在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

(四)内设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奖励标准

(一)对经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二)对经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励。

(三)对经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四)对获得奖励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技术中心的企业,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在线留言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深圳市宏德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粤ICP备2022042222号 站点地图       互联网品牌营销服务: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