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4/18
一、申报内容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以及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企业需重新申请申报(2016年及以前申报的需重新申报);
2.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以及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企业需重新申请申报(2016年及以前申报的需重新申报);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与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合并办理,不再组织单独申报。
二、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第一批:
网上受理时间:4月25日--5月31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5月21日--6月8日
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6月15日--7月14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7月17日
第三批(仅限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网上受理时间:8月25日--9月25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9月17日--9月28日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优势
1.税务减免:经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申报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10%。
2.直接奖励:获得高新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最多的有百万)。
3.融资贷款:更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4.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的首要条件之一。
5.品牌提升:科技类企业唯一“国”字招牌企业荣誉,电子商务时代极大利于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最佳象征。
6.吸引人才:获得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人才安居购房补贴。
7.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8.政府采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9.办公改善: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更有免费用地。
10.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11.企业所得税减征、免征: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申报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3.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申报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六、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2、生物与新医药;3、航空航天;4、新材料;5、高技术服务;6、新能源与节能;7、资源与环境;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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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优惠政策及奖励、评分细则等全面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