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9〕8号)要求,现就我市推荐“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数额
2019年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粤单位)中遴选15名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资助对象。
二、参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身体健康,具有突出学术水平和强烈的事业心,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职在广东工作4年以上。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年龄可放宽至58岁以下,即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曾经担任国家“863计划”专家组组长或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第一负责人,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获得者。
5.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6.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7.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三、受理时间及地址
申报个人填写相应层次的申报书,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并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53、6050室,电话88128251、88127552)。
四、其他事项
(一)一次性给予入选者每人120万元生活补贴;优先推荐入选者申报国家特支计划和两院院士;积极推荐担任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可以自主组建团队,项目入选的团队最高获得2000万元资助;推荐进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团体和各级评价、评审、评奖机构专家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会;入选者所在单位或地级以上市要提供适当配套经费与科研平台,配备工作团队或助手。
(二)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杰出人才”项目,入选后不享受“广东特支计划”重复资助,不占计划名额,但可享受“杰出人才”称号及其它相关待遇。
(三)入选者须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签订培养协议,承诺自签订协议后继续全职在广东省工作5年以上。如违约,资助资金应全额退还。
(四)入选者每年由所在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其培养情况进行年度抽查。
(五)入选者在培养期内省内变更用人单位的,考核由新单位组织实施,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用人单位变更为省外单位的,所在单位要及时提交报告,终止培养。
(六)入选者及其所在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评审的,取消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20-83134848、83133950;传真:020-83307379;电子邮箱:rst_yangfanjihu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