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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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创客系列政策汇总
2、深圳市级区级技术改造项目汇总
3、研发费用政策汇总
4、资质政策汇总
5、深圳市及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金额表
6、深圳市及各区人才补贴政策汇总
7、深圳市及各区专利申请资助金额表
8、工程实验室类汇总
9、深圳市及区级贷款贴息项目汇总
10、深圳市及区级贷款项目汇总
11、事前资助政策汇总
12、文化类项目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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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客系列政策汇总
科创委
项目名称:创客空间
申报时间:2018年02月13日—2018年03月23日
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项目名称:创客服务平台
申报时间:2018年02月13日—2018年03月23日
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项目名称:创客创业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01月26日—2018年03月16日
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创客交流活动
申报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1月16日
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项目名称:个人创客
申报时间:2017年07月21日—2017年08月21日
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项目名称:深圳—以色列第七轮科技研发合作联合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7日
补贴金额: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资金的50%。采用事前资助方式。
项目名称:基础研究(学科布局)2018年“健康大数据与疾病防控”科技专项
申报时间:2018年06月29日—2018年07月03日
补贴金额:单个学科布局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软科学研究
申报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
补贴金额: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本项目不需要申报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基础研究(学科布局)
申报时间:2018年05月03日—2018年05月08日
补贴金额:基础研究(自由探索)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单个学科布局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科技应用示范
申报时间: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14日
补贴金额: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0万元。
人社局
项目名称:2018留学生创业前期补贴
申报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补贴金额: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二等资助50万元,三等资助3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宝安区
项目名称:创客团队项目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8日
补贴金额:
1.经区认定的创客团队项目,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获得市级资助的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按市资助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
3.对获得国家、省、市、区(不含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到我区注册实施的,经认定后给予各级比赛所获奖金2倍、最高100万元的落户补贴。
坪山区
项目名称:市级个人创客、创客团队项目配套
申报时间:2018年5月5日-2018年7月31日
补贴金额:市级项目按照50%给予配套
2、深圳市级区级技术改造项目汇总
深圳市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投资补贴
申报时间:2018.4.16至2018.5.15
补贴金额:投入总额的10%,最高1000万
项目名称: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
申报时间:2018.7.19至2018.8.10
补贴金额:投入总额的20%,最高2000万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融资租赁补贴
申报时间:2018.7.19至2018.8.10
补贴金额:融资租赁额度×5%×补贴年限,最高500万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补贴
申报时间:2018.7.19至2018.8.10
补贴金额:固定资产投资额×70%×中国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最高500万贴息
项目名称: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
申报时间:2018.7.19至2018.8.10
补贴金额: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最高5000万
项目名称:重大项目奖补
申报时间:2018.7.19至2018.8.10
补贴金额: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最高5000万
项目名称:产业链垂直整合项目
申报时间:2018.7.19至2018.8.10
补贴金额:投资总额的20%,最高1500万
项目名称:小微培育
申报时间:4月
补贴金额:60万
龙岗区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直接投入
申报时间:2018.8.13至2018.8.31
补贴金额:投资额的30% ,一般企业最高300万,重点企业最高500万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配套扶持
申报时间:2018.8.13至2018.8.31
补贴金额:深圳市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
龙华区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直接投入
申报时间:8月底或9月初
补贴金额:
1、投资额1亿元以下:给予50%助,最高500万
2、投资额1亿元以上:给予10%助,最高2000万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融资租赁
申报时间:8月底或9月初
补贴金额:融资租赁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贴息,最高100万
南山区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
申报时间:下半年
补贴金额:项目投入30%,最高500万
宝安区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
申报时间:2018.6.8至2018.11.30
补贴金额:项目投入20%,最高1000万
福田区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
申报时间:2018. 6.6至2018.6.12(第一批)
补贴金额:设备购置价格的30%,最高1500万
光明新区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直接投入
申报时间:2018. 5.4至2018.6.15
补贴金额:
1、三轴以上:投资额20%、不超过300万;
2、三轴以下机器手、自动化:投资额15%、不超过200万;
3、其他:投资额10%、不超过50万。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2018. 5.4至2018.6.15
补贴金额:贴息额度按实际支出50%,最高不超过50万,(国高企业100万)
项目名称:配套资助
申报时间:2018. 5.4至2018.6.15
补贴金额:市级资助50%,最高300万
项目名称: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时间:2018. 5.4至2018.6.15
补贴金额:国家:300万,省级:200万,市级:100万
坪山新区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直接投入
申报时间:2018. 4.25至2018.5.25
补贴金额:
1、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30%,最高300万元;
2、对获得市级相关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额度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以上两项资助政策不重复申报。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2018. 4.25至2018.5.25
补贴金额: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年利率30%,最高300万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融资租赁
申报时间:2018. 4.25至2018.5.25
补贴金额:融资租赁成本的30%,最高30万
项目名称:市级示范项目配套
申报时间:2018. 4.25至2018.5.25
补贴金额:
1、“机器换人”示范/一般项目:投入额15%/10%,最200/100万;
2、“无人工厂”、“数字车间”:投入额30%,最高200万。
盐田区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
申报时间:2018.1.1至2018.8.31
补贴金额:投入的50%,最高100万
大鹏新区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
申报时间:2018.5.8至2018.5.30
补贴金额:投入的50%,最高100万
3、研发费用政策汇总
科创委
项目名称:市研发费
申报时间:2018年05月03日—2018年06月03日
补贴金额:给予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 10%、最高 1000万元
龙华区
项目名称:区研发费
申报时间:2018-07-24--2018-08-19
补贴金额: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500万
南山区
项目名称:区研发费
申报时间:2017-06-26至2017-10-10
补贴金额: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5%给予研发投入奖励,且不超过其在南山区上一年度纳税期实际入库税额的5%,且最高不超过100万
宝安区
项目名称:区研发费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500万
龙岗区
项目名称:区研发费
申报时间:共三批:6月19日至11月17日
补贴金额:给予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 10%、最高 1000万元
坪山区
项目名称:区研发费
申报时间:2018. 4.25至2018.5.25
补贴金额:给予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 10%、最高 100万元
罗湖区
项目名称:区研发费
补贴金额: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研发投入,按该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10%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
光明区
项目名称:区研发费
申报时间:2018. 5.4至2018.6.15
补贴金额:给予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 10%、最高 100万元
福田区
项目名称:区研发费
申报时间:2018-07-16至2018-09-30
补贴金额:R&D投入超过50万元的,按10%的比例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
4、资质政策汇总
科创委
项目名称:国高
申报时间:4月/7月/9月
补贴金额:深圳市5万/3万;龙华区30万/龙岗区20万/罗湖区30万/宝安区30万/福田区20万/南山区10万/盐田区20万/大鹏新区20万/光明区30区/坪山新区30万
项目名称:市高
申报时间:4月/6月/8月
补贴金额:入库培育10%
国富泰
项目名称: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
申报时间:常年申报
中知/中规
项目名称:知识产权贯标
申报时间:常年申报
补贴金额:深圳市20万;福田区10万,宝安区10万,龙华区30万,龙岗区10万,大鹏区10万,南山区10万,光明区30万
交通委
项目名称:重点物流企业认定
申报时间:6月
补贴金额:深圳市30万,龙华区50万,南山区50万,宝安区50万,坪山区50万,福田区20万,罗湖区20万
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守合同重信用
申报时间:1月1号-3月30号
信息产业部
项目名称:信息系统集成
申报时间:9月-11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
项目名称:ICP
申报时间:常年申报
项目名称:中国著名品牌
申报时间:常年申报
项目名称:广东省著名商标
申报时间:18年暂停申报
项目名称:广东名牌产品
申报时间:18年9月21之前
项目名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申报时间:每年四批,每个季度一批
5、深圳市及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金额表
深圳市
项目名称:深圳市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28日
补贴金额:深圳市首次补贴5万、复审3万
南山区
项目名称:南山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8月10日
补贴金额:南山区奖励10万
福田区
项目名称:福田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7月16日—2018年9月1日
补贴金额:福田区奖励20万
龙岗区
项目名称:龙岗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8月6日—2018年9月21日
补贴金额:龙岗区奖励20万(复审奖励10万)
大鹏区
项目名称:大鹏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28日
补贴金额:大鹏区奖励20万(复审奖励5万)
龙华区
项目名称:龙华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8月5日—2018年8月19日
补贴金额:龙华区奖励30万(复审奖励20万)
宝安区
项目名称: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9日
补贴金额:宝安区奖励30万(复审奖励10万)
光明区
项目名称:光明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25日
补贴金额:光明新区奖励30万
罗湖区
项目名称:罗湖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15日
补贴金额:罗湖区奖励30万
坪山区
项目名称:坪山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6月15日—2018年7月14日
补贴金额:坪山区奖励30万
盐田区
项目名称:盐田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
补贴金额:盐田区奖励30万
6、深圳市及各区人才补贴政策汇总国家
项目名称:国家千人计划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分批处理
补贴金额: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创新团队,给予最好1000万,特支计划给予创业100万,孔雀科技公关给予最高800万,创新创业预备团队最高250万
深圳市
项目名称:高层次人才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分批处理
补贴金额:
300万 国家级领军人才(A)
200万 国家级领军人才(A)
160万 后备级领军人才(C)
项目名称:海外高层人才
申报时间:常年
补贴金额:
300万 A类人才
200万 B类人才
160万 C类人才
项目名称:孔雀计划
申报时间:2018年01月26日—2018年03月16日
补贴金额:创业资助最高100万(项目负责人须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
项目名称:孔雀计划
申报时间:2018年02月28日—2018年04月04日
补贴金额:孔雀团队 最高1亿,平均资助强度2000万元左右(至少4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项目名称:孔雀计划
申报时间:2018年01月26日—2018年03月16日
补贴金额:技术创新资助(项目负责人须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
项目名称: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申报时间: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7月16日
补贴金额:最高10-150万(根据所交个税给予奖励)
项目名称: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分批处理
补贴金额:
本科/硕士/博士 租房补贴:6000元/9000元/12000元
本科/硕士/博士 租房生活补贴15000元/25000元/博士30000元
罗湖区
项目名称:菁英人才计划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分批处理
补贴金额:
A类人才安家补贴50万
B类人才安家补贴30万
C类人才创业项目给予20万,物业补贴5000元/月
福田区
项目名称:英才荟计划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分批处理
补贴金额:
I类人才(杰出、国家、地方、孔雀A和B)
II类人才(后备、孔雀C\福田A) 新认定为深圳市杰出人才的给予12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A类人才)的给予6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地方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B类人才)的给予3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后备级人才(“孔雀计划”C类人才)的给予10万元奖励。
III类人才(福田B)200万
南山区
项目名称:领航人才
申报时间:2018-04-20至2018-10-25
补贴金额:
A、B、C三类人才
创业30万
创新团队千人计划按国家资助50%,最高1000万的配套资助
创新团队给予国家资助费50%最高1000万、创新长期项目50万、青年千人计划20万
宝安区
项目名称:宝安人才引进计划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分批处理
补贴金额:A/B/C类人才 按市补贴额度1:1的比例给予600万配套奖励,区认定的给予20万三年发放比例5:3:2
龙华区
项目名称:龙舞华章计划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分批处理
补贴金额:
A类人才 按市补贴额度160-300万标准予以等额配套奖励
B类人才 按市后备级160万的80%给予128万奖励补贴
C类人才 按市后备人才奖励160元的40%给予64万元奖励补贴
龙岗区
项目名称:深龙英才计划
申报时间: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12月31日,分批处理
补贴金额:
A/B/C/D/E类人才创业类领军:1:1给予最高300万
A/B/C/D/E类人才创新类领军:1:0.5给予最高150万
A/B/C/D/E类人才高层人才创办企业:按其所获创业资助额1:1最高300万场地费补贴.
文化创意产业领军100万/骨干70万/优秀30万/后备10万
文体旅游 全职引进5年以上,拔尖人才税后150万/骨干税后100万/优秀税后50万资助。
文体旅游 柔性引进2年以上,拔尖税后60万/骨干税后40万/优秀税后20万
人才团队 全职引进团队5年以上,经评审300万资助。
柔性引进团队2年以上,经评审100万资助。
盐田区
项目名称:梧桐人才计划(梧桐凤凰/梧桐工匠)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分批处理
补贴金额:
A类人才(杰出、国家、海A、候选院士) 杰出100万工作和600万奖励/国家、海外A、获选院300万
B类人才(地方、海外B) 新引进/新认定给予200万奖励
C类人才(后备、海外B) 新引进/新认定给予160万奖励
D类人才(成长型) 新引进/新认定给予10万住房补贴
大鹏区
项目名称:鹏程计划(不受国际)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分批处理
补贴金额:
两院士/杰出人才 300万,高层人才按市奖励额1:1追加,即国家和A类300万
地方和B类人才 200万
后备和C类人才 160万
优秀专家 购房补助65万元;租房补贴3200元/月;人才特殊津贴2000元/月;培训资助最高20万
鹏程菁英人才 租房补贴1200元/月
鹏程后备人才 租房补贴800元/月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申报时间:5月至8月
补贴金额: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100万元
坪山区
项目名称:聚龙英才计划
申报时间:正式政策待发放
补贴金额:
A类人才 按市给予160-300万补贴配套奖励
B类人才 15万
C类人才 15万
D类人才
专业团队 I类团队市级别50%,最高500万
专业团队 II类评审,给予300万补贴
聚龙英才创新创业预备团队 按市资助额的50%,最高250万元
光明区
项目名称:鸿鹄人才计划
申报时间:每年8月份
补贴金额:
杰出人才 600万
精英人才 A类300万/B类200万/C类120万/D类80
成长人才 60万
7、深圳市及各区专利申请资助金额表深圳市
申报类型:发明实审
补贴金额:2000元/件
备注:如已享受费用减缓,则按实际缴纳的官费资助
申报类型:发明证书
补贴金额:2000元/件
申报类型:委托代理机构
补贴金额:1000元/件
备注:深圳市代理机构才有补贴,外地没有
申报类型:首次发明
补贴金额:3000元/件
备注:个人不能申报首件
申报类型:软件著作权
补贴金额:900元/件
罗湖区
申报类型:发明证书
补贴金额:10000元/件
备注: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对象为初始专利权人且为第一专利权人,发生过专利权人转移的发明专利不受资助
申报类型:实用新型
补贴金额:3000元/件
申报类型:外观设计
补贴金额:2000元/件
申报类型:软件著作权
补贴金额:1000元/件
福田区
申报类型:发明证书
补贴金额:6000元/件
申报类型:实用新型
补贴金额:2000元/件
备注:申请国内发明专利,需为专利第一申请人,且专利权属明确,无纠纷
龙岗区
申报类型:发明证书
补贴金额:5000元/件
光明新区
申报类型:发明证书
补贴金额:2000元/件
备注:申请国内发明专利,需为专利第一申请人,且专利权属明确,无纠纷;
盐田区
申报类型:发明实审
补贴金额:4000元/件
备注:企业在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文件后方可申请实审阶段资助,若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则只能获得实审阶段资助
申报类型:发明证书
补贴金额:4000元/件
申报类型:实用新型
补贴金额:2000元/件
备注:申请国内发明专利,需为专利第一申请人,且专利权属明确,无纠纷;
申报类型:外观设计
补贴金额:1000元/件
宝安区
申报类型:发明证书
补贴金额:3000元/件
申报类型:代理机构
补贴金额:500元/件
备注:授权后维持专利年限达5年及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
龙华新区
申报类型:发明证书
补贴金额:2000元/件
备注:如已享受费用减缓,则按实际缴纳的官费资助,申请国内发明专利,需为专利第一申请人,且专利权属明确,无纠纷;
申报类型:代理机构
补贴金额:500元/件
南山区
申报类型:发明证书
补贴金额:6000元/件
申报类型:个人发明证书
补贴金额:6000元/件
备注: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在授权后曾实行转让或转移的,均不予资助
申报类型:软件著作权
补贴金额:300元/件(仅限动漫软件)
坪山新区
申报类型:外观设计
补贴金额:500元/件
申报类型:实用新型
补贴金额:1000元/件
申报类型:发明实审
补贴金额:2000元/件
备注:申请单位是专利的专利权人,其中对共同专利,申请单位必须是共同专利中第一申请人;专利在授权后变更专利权人的,不再资助新的专利权人;
申报类型:发明证书
补贴金额:2000元/件
注:每一家企业申请的专利,可以同时享受其所在区和深圳市的资助
8、工程实验室类汇总科创委
项目名称: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
申报时间:2018年1月11日-2018年2月1日
补贴金额:500万(企业限报1个,高校、科研机构限报3个)
项目名称:工程中心
补贴金额:500万(每个单位限报1个)
项目名称:公共技术平台
补贴金额:500万(每个单位限报1个)
光明新区
项目名称: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
申报时间:2018年5月4日-2018年6月15日
补贴金额:200万(连续三年)
项目名称: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
补贴金额:实际支出的50%给予开办费补贴,最高500万;重大辐射带动作用按场地租金实际支出100%予以补贴,补贴面积上限为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300万元,补贴年限为前3个年度
项目名称:新认定/新引进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补贴金额:50%配套资助(国家级最高500万,省级最高300万,市级最高100万)
项目名称:区级公共测试平台
补贴金额:投入的50%,最高100万
项目名称:区级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
补贴金额:投入的50%,最高80万
项目名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补贴金额:最高50万
罗湖区
项目名称: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
申报时间:暂未公示
补贴金额:最高2000万
项目名称:国家级创新载体
补贴金额:最高1000万
项目名称:省级创新载体
补贴金额:最高500万。省级升级国家级,最高补贴500万
项目名称:市级创新载体
补贴金额:最高300万
盐田区
项目名称: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
申报时间:暂未公示
补贴金额:50%配套,最高200万。2015年1月1日后认定成功,并在通过验收的第二年申请
项目名称: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项目
补贴金额:50%配套,最高300万。2015年1月1日后认定成功,并在通过验收的第二年申请
项目名称: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补贴金额:50%配套,最高500万。2015年1月1日后认定成功,并在通过验收的第二年申请
坪山区
项目名称: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各类创新平台
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31日
补贴金额:投入的50%,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创新平台分别最高资助1000万、800万、700万、500万
项目名称:升级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
补贴金额:500万、300万、200万的提升发展资助
项目名称:升级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补贴金额:300万、200万、100万的提升发展资助
项目名称:设立国家级创新平台总部、国家级创新平台一级分支机构和省级创新平台、市级创新平台
补贴金额:深圳市50%,最高1000万、800万、600万的配套资助
项目名称:新建设/新引进的新型研发机构
补贴金额:所获资助的50%、最高1000万配套资助
福田区
项目名称:重点实验室配套
申报时间:2018年7月16日-2018年10月15日
补贴金额: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配套300万,省级重点实验室配套200万,市级重点实验室配套100万
项目名称: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配套
补贴金额:国家级300万,省级200万,市级配套100万
项目名称:区外引进奖励
补贴金额:国家级给予300万,省级给予200万,市级给予100万支持
大鹏新区
项目名称:技术中心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4月19日-2018年5月30日
补贴金额: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0万、100万和50万
南山区
项目名称:创新载体支持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申报时间: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20日
补贴金额:最高300万
宝安区
项目名称:推动高水平科研机构和新型智库倍增发展(配套)
申报时间: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3日
补贴金额:最高300万
龙华区
项目名称:创新载体扶持(国家级)
申报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6月30日
补贴金额:已获50%,最高3000万配套;场地装修费50%及最长5年办公用房全额扶持,累计不超800万
项目名称:创新载体扶持(省、市级)
补贴金额:已获50%,最高500万配套
项目名称:实验室
补贴金额:100万 近两年获得认可
项目名称: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补贴金额:投入50%,不超300万
龙岗区
项目名称: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扶持
申报时间:
第一批:4月19日-5月14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1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2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5日
补贴金额:投入50%,不超300万
项目名称:区级重点实验室认定扶持
补贴金额:投入50%,不超300万
项目名称: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实验室扶持
补贴金额:投入50%、最高100万
项目名称: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配套扶持
补贴金额:已获50%、最高3000万配套,连续分三年平均拨付。
项目名称:省、市级创新平台配套扶持
补贴金额:已获50%、最高500万配套
9、深圳市及区级贷款贴息项目汇总
科创委
项目名称:银政企合作项目
申报时间:3月
补贴金额:最高100%贴息
项目名称:贴息
申报时间:3月
补贴金额:入库后申请贴息
项目名称:银政企合作项目入库
申报时间:2月
补贴金额:500万
项目名称:委托贴息转贷
申报时间:5月
补贴金额:最高30万
项目名称: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8月
补贴金额:最高500万元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投融资补贴项目
申报时间:4月
补贴金额:最高500万
项目名称: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无息转贷款
申报时间:4月
补贴金额:最高100万
项目名称:企业技术改造融资租赁补贴
申报时间:3-4月
补贴金额:最高300万元
项目名称: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申报时间:7月
补贴金额:按照设备进口额(换算成人民币)乘以贷款基准利率(2018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最高6000万。
发改委
项目名称: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
申报时间:每年分批办理
补贴金额:最高1500万
项目名称: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每年分批办理
补贴金额:最高1500万
项目名称: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每年分批办理
补贴金额:最高1500万
项目名称: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每年分批办理
补贴金额:最高1500万
项目名称:节能环保产业-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每年分批办理
补贴金额:最高1500万
项目名称:生物医药产业-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每年分批办理
补贴金额:最高1500万
项目名称:数字经济-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每年分批办理
补贴金额:单笔贷款金最高1500万元,贷款利息给予企业50%的贷款贴息补助
交通运输委员会
项目名称: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化信用贷款扶持/产业化担保贷款扶持
申报时间:6月
补贴金额:最高300万,利息的50%
福田经促局
项目名称: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
补贴金额:最高120万
宝安经促局
项目名称: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
申报时间:7月
补贴金额:最高100万
南山科技局
项目名称:企业贷款利息补贴
申报时间:5月
补贴金额:最高100万
项目名称:科技金融贴息资助
申报时间:7月
补贴金额:最高50万
项目名称:“小微促进贷”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7月
补贴金额:最高50万
龙岗经促局
项目名称:节能减排贷款贴息支持
申报时间:常年
补贴金额:最高实际发生利息的40%
项目名称: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常年
补贴金额:最高100万
龙华经促局
项目名称:科技金融扶持
申报时间:8月
补贴金额:最高100万
项目名称:贷款利息补贴类
申报时间:8月
补贴金额:最高100万
罗湖经促局
项目名称:科技金融扶持
补贴金额:最高实际付息的70%,最高300万
坪山经促局
项目名称:贷款贴息
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连续支持3年
盐田经促局
项目名称:科技贷款贴息贴
补贴金额:最高100万
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项目名称:贷款贴息贴保
申报时间:4-5月
补贴金额:最高30万
10、深圳市及区级贷款项目汇总
科创委
项目名称:银政企合作项目
申报时间:3月
补贴金额:申请贴息的贷款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项目名称:委托全贴息转贷项目
申报时间:3月
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投融资补贴项目
申报时间:常年
补贴金额:贷款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名称: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无息转贷款
申报时间:常年
补贴金额:一般技术改造项目不超过500万借款,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借款
项目名称:企业技术改造融资租赁补贴
申报时间:常年
补贴金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以上,核计融资费用30万以上
项目名称: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
申报时间:常年
补贴金额: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且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给予贴息支持
发改委
项目名称: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化信用贷款扶持/产业化担保贷款扶持
申报时间:每年分批办理
补贴金额:单笔贷款金最高1500万元,贷款利息给予企业50%的贷款贴息补助
龙岗经促局
项目名称: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常年
补贴金额:申请贴息的贷款金额不低于200万
龙华经促局
项目名称:“科技孵化贷”扶持
申报时间:8月
补贴金额:最高500万
项目名称:“科技成长贷”扶持
申报时间:8月
补贴金额:最高1000万
11、事前资助政策汇总
经信委
项目名称:2019年新兴产业(新材料、绿色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31日
补贴金额:
1、公共服务:事前资助,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政府资助金额不超过50%。
2、高端展会:事后资助,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以社会机构名义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2019年海洋产业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6日
补贴金额:
1、“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项目。
事前资助,每个实施方案的资助总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每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资助资金根据实施方案年度检查评估情况分期拨付。
2、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事前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公共服务:事前资助,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高端展会:事后资助,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以社会机构名义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2019年现代渔业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6日
补贴金额:事前资助方式,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且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
项目名称:2019年农业发展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6日
补贴金额:现代农业生物产业项目:事前资助方式,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且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
项目名称:2018年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海洋产业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8日
补贴金额:
1.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项目。
事前资助,每个实施方案的资助总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每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资助资金根据实施方案年度检查评估情况分期拨付。
2.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事前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公共服务:事前资助,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高端展会:事后资助,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以社会机构名义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市场准入项目。
事后资助,根据核定的项目费用实际发生额予以资助,并受年度资助总额控制。在海洋产业领域获得权威认证的,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事前资助,每个实施方案的资助总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每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资助资金根据实施方案年度检查评估情况分期拨付。
2.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事前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公共服务:事前资助,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高端展会:事后资助,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以社会机构名义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市场准入项目。
事后资助,根据核定的项目费用实际发生额予以资助,并受年度资助总额控制。在海洋产业领域获得权威认证的,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2018年战略性新兴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扶持
申报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8日
补贴金额:
(一)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
海洋产业:事前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事前资助,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现代农业和海洋生物产业扶持计划:事前资助,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且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
项目名称: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2018年第一批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7月2日
补贴金额:事前资助。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8年第一批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13日
补贴金额:事前资助。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8年第一批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25日
补贴金额:事前资助。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深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018年第一批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29日
补贴金额:事前资助。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2018年第一批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29日
补贴金额:事前资助。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深圳市海洋经济2018年第一批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25
补贴金额:事前资助。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深圳市新材料产业2018年第一批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25
补贴金额:事前资助。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互联网产业专项/生物产业专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新材料产业专项/新能源产业专项
申报时间:常年
补贴金额:
1、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市级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项目和国际认证项目采取直接资助扶持方式。
2、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可申请股权资助或贷款贴息扶持方式。
(一)直接资助方式
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用于研发费用的比例不高于50%,不得用于其他费用支出。
国际认证项目: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项目认证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二)股权资助方式
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对拟投资企业开展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确定入股价格等工作。财政资金按照“同股同价、共同进退”的方式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对拟投资企业进行投资。项目退出时机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判断。退出时机成熟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与项目单位协商,提出退出方案,财政资金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同时退出。
财政资助资金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政府股权投资资金原则上为合作机构股权投资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综合评估结果为通过的,直接资助资金按经评估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确定,且不超过政府股权投资金额;综合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以直接资助。
(三)贷款贴息方式
财政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项目名称: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第三批扶持
申报时间: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21日
补贴金额:
(一)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贷款贴息)财政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二)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扶持专项(直接资助)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总额按照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扶持专项(直接资助)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人社局
项目名称:2018留学生创业前期补贴
申报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补贴金额: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二等资助50万元,三等资助3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科创委
项目名称:深圳—以色列第七轮科技研发合作联合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7日
补贴金额: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资金的50%。采用事前资助方式。
项目名称:基础研究(学科布局)2018年“健康大数据与疾病防控”科技专项
申报时间:2018年06月29日—2018年07月03日
补贴金额:单个学科布局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软科学研究
申报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
补贴金额: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本项目不需要申报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基础研究(学科布局)
申报时间:2018年05月03日—2018年05月08日
补贴金额:基础研究(自由探索)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 单个学科布局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委托无息借款(委托贴息转贷)
申报时间: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3日
补贴金额:每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年
项目名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申报时间: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14日
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项目名称:技术创新资助
申报时间:06月26-07月26日
补贴金额: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平均资助强度100万元。
项目名称:科技应用示范
申报时间: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14日
补贴金额: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0万元。
12、文化类项目政策汇总
深圳市
项目名称:文化创意产业
申报时间:2018年3月31日至4月20日
补贴金额:同一家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险种,保险费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项目名称:深圳市文化创意企业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2018年3月31日至4月20日
补贴金额: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范围为2016年3月1日-2018年3月1日合同金额,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项目名称:文化产业双创扶持
补贴金额:10-20万
项目名称:文化创意企业出口10强、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
申报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4月20日
补贴金额:结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资金安排预算,提出奖励计划
项目名称:文化创意产业
申报时间:2018年5月1日至6月1日
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
项目名称:文化产业发展
申报时间:2017年5月15日前
补贴金额:申请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
项目名称:文物资源开发
申报时间:6月30日前
补贴金额:15-30万
项目名称:体育产业发展
申报时间:2018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1 日
补贴金额: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的,可给予每赛季不超过 2500 万元的资助;参加其他级别全国职业联赛的,可给予每 赛季不超过 1500 万元的资助。
项目名称:体育产业发展
申报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至 5 月 22 日
补贴金额:办赛资助不超过1500万
光明新区
申报时间:2018年07月26日
补贴金额:获特等奖的电影、电视片、戏剧奖励30万元,获特等奖的广播剧、歌曲、图书奖励20万元;获优秀作品奖的电影、电视片、戏剧奖励20万元,获优秀作品奖的广播剧、歌曲、图书奖励10万元;获入选作品奖的电影、电视片、戏剧奖励10万元,获入选作品奖的广播剧、歌曲、图书奖励5万元。
宝安区
项目名称:支持市场推广活动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动漫作品在央视、上星卫视、省级少儿频道(含动画频道)黄金时段(17:00-21:00)播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给予项目研发投入的50%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电视剧在中央电视台(以下简称“央视”)一套、八套黄金时段(20:00-22:00,下同)播出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电视剧在央视一套、八套非黄金时段和上星卫视黄金时段播出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电视剧在本市其它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电影(含动漫影片)在全国一类院线公映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电影全国二类院线公映的,给予80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支持投资环境营造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电影在央视六套(电影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电影在央视六套(电影频道)非黄金时段播出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补贴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具有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文化单位,其原创舞台剧进行商业演出,境内商业演出场次20场(含)以上的,经评审后给予20万元的奖励;进行境外商业演出的,经评审后每场给予2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园区入驻企业房租补贴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获得柏林电影节、戛纳电影节、威尼斯电影节、东京电影节、上海国际电影节、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奖(奥斯卡金像奖)、美国安妮奖、洛杉矶动漫展、法国昂西国际动漫节、加拿大渥太华国际动画电影节主要奖项,给予50万元的奖励;获得上述奖项的提名奖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园区引进和培育优质企业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经国家、省(市)、区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园区宣传与品牌活动补贴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产业园区承接经区政府签约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给予园区运营机构该项目三年内对地方财力贡献的15%的奖励。
项目名称: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入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的文化创意产业单位给予三年以内、最高1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20元且不超过实际缴纳租金的房租补贴。
项目名称:骨干企业购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书城给予三年以内、每月每平方米20元、不超过100万元的自营主营业务补贴。
项目名称:骨干企业租赁社会办公用房补贴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文化创意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
项目名称:园区外文化企业房租补贴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文化创意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经济贡献增长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新引进的入选“国家文化企业30强”或“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国家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给予5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新引进的获得“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或“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10强”认定、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给予200万元的落户奖励。
项目名称:国家级、省级出口企业和基地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文化创意企业产业用房符合相关政策的,按照《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和《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扶持。
项目名称:文化产业重大展会参展补贴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经市认定的文博会分会场,经评估后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承办文化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补贴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经市认定的文博会期间宝安区配套文化活动,经评估后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文博会”南山展区补贴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经市批准的创意十二月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创意活动,经评估后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文博会”分会场及配套文化活动补贴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支持举办经区政府批准的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推动作用的重大文化创意产业活动,经评估后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入的奖励。
项目名称:原创作品播出、运营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50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原创设计作品获得德国红点奖(最优奖、优胜奖)、德国IF奖(金奖、优胜奖)、法国Janus工业设计奖金奖、美国IDEA奖金奖、日本G-MARK金奖、韩国好设计奖最高奖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新区原创影视、动漫产品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原创设计作品获得德国红点荣誉提名奖、美国IDEA奖银奖的,给予15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新区原创优秀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原创设计作品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中国红星至尊金奖、中国红星金奖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原创舞台剧、音乐剧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原创设计作品获得中国红星银奖、省长杯一等奖的,给予8万元的奖励;获得省长杯二等奖的,给予4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原创开发的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产品(不含委托加工游戏产品)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工业设计中心或获奖工业设计作品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经评估后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资助。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获得国家、省、市文化创意产业资金奖励的项目,按照项目奖励金额1:1的比例,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配套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获得国家、省、市文化创意产业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按照项目获得扶持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配套资助。
龙华区
项目名称:支持市场推广活动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深圳“创意十二月”专项活动,经认定的,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活动最高30万元。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创意十二月”项目资助。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
1、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项目启动,支持额度按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20%,最高50万元。
2、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支持额度在该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30%以内,最高100万元。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对入驻经区文产办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首三年给予房租资助,按实际租赁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最高20元的资助标准,采用事后报销制,在企业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后给予资助,每年最高200万元。享受扶持的企业须承诺其所租赁用房不得对外分租或转租。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
1、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分会场最高80万元;
2、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给予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的奖励;
3、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配套文化活动,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配套文化活动最高30万元。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项目资助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组织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或国内省、部级单位主办的文化创意产业类或综合性产业类展会项目,可按上述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50万元;组织参加国内其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类展会的项目,按上述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30万元;组织参加境外重要文化创意产业类展会项目,按上述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60万元;市、区支持总额不超过该项目展位费的总额。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支持引进、挖掘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起推广、保护作用,且产业化效果良好的项目,则按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属于国家、省、市、区级的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资助。
项目名称:支持投资环境营造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区级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的文化资源共享平台和对外交流服务平台,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申报项目须具有明确的公共服务功能定位,公共服务内容要与文化创意产业密切相关,对产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区原创舞台剧进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商业演出,演出场次20场(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40万元支持;进行境外商业演出的,每场给予4万元支持,最高不超过80万元。
项目名称: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补贴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对在龙华区举行的文创领域国家级高端赛事、论坛及其它对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推动作用的重大文创活动的组织和推广等给予扶持,每个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扶持,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园区入驻企业房租补贴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对在龙华区新开设的实体书店,经认定对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且定期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的,按开设实体书店实际总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项目名称:园区引进和培育优质企业奖励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
获得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的辖区文化企业,经对其实际投入和经济效益进行考核论证后,给予所获得资金50%的配套支持,最高200万元。
经认定的国家级、省(市)级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200万的支持。
项目名称:园区宣传与品牌活动补贴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对新注册或新迁入区的重点扶持领域文化创意法人企业,从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为该企业在区形成经济贡献相对于上一年度增量部分的30%,每年最高100万元。企业新注册或新迁入的首年,奖励资金为该企业在区形成经济贡献的30%,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
对获得“深圳市文化创意百强企业”、“深圳市文化出口10强企业”、“深圳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获得以上多项奖项的,不重复奖励。
设立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评选与创意设计奖,每两年举办一届,对获得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称号的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获得创意设计奖的作品分等级予以奖励,分别给予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5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骨干企业购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区原创网络游戏和手机游戏获“中国原创游戏精品出版工程”奖励的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一产品不重复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所获以上奖励累计总额最高50万元。
项目名称:骨干企业租赁社会办公用房补贴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区数字出版、图书报刊出版、音像出版等企业出版的产品获得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中国出版政府奖”、 “‘五个一工程’奖”、“中国优秀出版物奖”、“‘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奖”、“国家图书奖”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的奖励。同一产品获得以上多个奖项的,不重复奖励。
项目名称:园区外文化企业房租补贴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区设计成果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的,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以上奖项不重复奖励。
项目名称:经济贡献增长奖励
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7日
补贴金额:在龙华区创作生产的优秀原创影视作品、原创影视动画片,在中央电视台首播(或全国院线上映)、省级上星频道(动画片含省级少儿动画频道)及市级电视台相关频道首播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其中含有龙华元素且提升龙华形象、产生较大影响的,分别增加一次性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际A类电影、电视节主要奖项,国际知名动漫节展主要奖项,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同一产品在多个平台播出或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只补差额,不重复奖励。
福田区
项目名称:国家级、省级出口企业和基地奖励
补贴金额:支持区级(含)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园的运营公司引进区外重点文化企业,经区政府认可后,给予运营公司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引进多家企业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文化产业重大展会参展补贴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支持文化企业、社会组织等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影视企业落户我区,经区政府认可,每引进一家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引进多家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承办文化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补贴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支持文化企业、社会组织等引进国际及国内知名高端艺术品行业的投资、拍卖及交易企业落户我区,经区政府认可,每引进一家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引入多家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文博会”南山展区补贴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支持国际及国内知名高端艺术品行业的投资、拍卖及交易平台建设,经区政府认可,支持额度为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文博会”分会场及配套文化活动补贴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建设支持,主要用于园区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信息化建设等。
项目名称:原创作品播出、运营奖励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对自上一年度起认定为国家、省、市、区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分别给予运营企业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30万元支持;由区级升格为市级、市级升格为省级、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给予差额部分支持。
项目名称: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根据文化产业园上一年度综合贡献,对其运营企业给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总额超过1亿元的区级(含)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园,对其运营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申请的给予80万元支持;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综合贡献总额为底数,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在至少增加一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基数叠加支持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新区原创影视、动漫产品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对区级(含)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园的运营公司,在园内每培育一家上市企业给予100万元支持。
项目名称:新区原创优秀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
支持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分会场及配套文化活动。
(1)获优秀分会场一等奖的给予60万元、二等奖的给予50万元、三等奖的给予45万元、其余分会场给予40万元支持。
(2)每个配套文化活动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活动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审核,以活动的奖金、场租、宣传费用和专家、嘉宾的交通、食宿、酬金等为主要支持范围,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且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
项目名称:原创舞台剧、音乐剧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支持文化企业、社会组织举办经区政府认可的国际性、全国性大赛、论坛等重要文化活动,以活动的奖金、场租、宣传费用和专家、嘉宾的交通、食宿、酬金等为主要支持范围,支持额度为该活动实际支出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原创开发的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产品(不含委托加工游戏产品)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入驻区级(含)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园的文化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给予三年房租支持,按每年3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后给予支持,同一家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享受房租支持不超过三年。根据其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1、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20万及以上,1000万以下的文化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500平方米,支持额度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不受综合贡献限制);2、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含)以上的文化企业,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
项目名称:数字出版、图书报刊出版、音像出版等企业出版的产品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
(1)对上一年度获得市级(含)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支持(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的辖区文化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给予所获得资金的50%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和技术平台、实验室、研发中心、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等,给予所获得资金的50%配套支持,国家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省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由市级升格为省级、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按已获得资金的50%给予差额部分支持。
项目名称:文化创意活动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
对文化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三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视为同笔贷款。贴息金额以企业实际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为依据。
在地统计名录库内的小微文化企业,贴息支持额度为该企业实际已支付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非小微企业贴息支持额度为该企业实际已支付利息的30%,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且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项目名称:参加文博会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根据文化企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文化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申请的,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10万元支持;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综合贡献为底数,以5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在至少增加一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基数叠加支持1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亿元(含)以上的文化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申请的,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20万元支持;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综合贡献为底数,以5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在至少增加一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基数叠加支持1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对福田文化企业作为制作发行主体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自上一年度起在中央一台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10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30万元支持;在中央台其他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5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20万元支持;在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3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10万元支持。
项目名称:支持创意设计行业发展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对福田文化企业作为制作发行主体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自上一年度起在院线放映的,按票房收入的1%给予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配套支持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对原创影视、动漫作品自上一年度获得美国奥斯卡金像奖,法国戛纳金棕榈奖、德国柏林电影节金熊奖、意大利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以及金鸡奖、百花奖、华表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的,按所获奖项等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同一企业多件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项目名称:房租补贴资助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支持福田文化企业制作发行含有福田元素且具有提升福田形象、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影视作品,该作品自上一年度起在中央电视台、省级上星频道播出或在院线放映,经区政府认定的给予50万元支持。
项目名称:文化创意产业类园区(基地)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支持福田文化企业发行原创剧目、动漫作品,按自上一年度起同一作品合同实际总成交额的1%给予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核心技术研发平台的组建提升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支持文化企业开展原创剧目商业演出活动,对上一年度在国内外演出超过30场次的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剧目不得重复申请。
项目名称:优秀文化遗产合理开发利用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对自上一年度获得德国红点奖、德国iF奖、日本优良设计大奖[日本G-Mark设计奖(Good Design Award)]、中国设计红星奖、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创意奖、中国广告长城奖的创意设计作品,按所获奖项最高三个等级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企业多件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
项目名称:支持引进优秀文化企业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对自上一年度起新认定为广告、展览等行业一级以及国家重点动漫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等资质的文化企业,每个资质给予20万元支持。
项目名称: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认定奖励
申报时间:2018-10-01至2018-11-30
补贴金额:对上一年度起在福田区报送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年度R&D经费投入超过50万元的文化企业,按10%的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时间:2018-06-13至2018-11-30
补贴金额: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较大的文化企业给予人才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达1000万元(含)——1亿元的文化企业,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10万元人才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达1亿元(含)以上的文化企业,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盐田区
申报时间:2018.3.16之前
补贴金额:单项资助金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报领导小组会议审批;30万元以上的,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申报时间:2018.3.16之前
补贴金额:
1.获文化创新奖的个人奖励2000元。奖励文艺作品思想性强、贴近盐田实际、有一定影响力但未获得市级以上常设文化奖项的辖区业余文艺作者。
2.获文化创新奖的单位奖励10000元。奖励为创建文化品牌、文化特色社区,挖掘和创新本土传统文化做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坪山区
项目名称:支持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新设立、新迁入的上市文化创意总部企业或符合《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文化创意总部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
项目名称:支持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1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新设立、新迁入的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国家级按照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10%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省部级按照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10%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市级按照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10%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予以落户扶持,资助资金可分年度按年度实际投资总额的10%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新设立、新迁入的区重点文化创意企业或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企业,按照其设立或迁入后第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的1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落户奖励。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2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新设立、新迁入的区重点文化创意企业或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企业在坪山区购置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不包括附属配套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第一、二年各拨付30%,第三年拨付40%),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3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新设立、新迁入企业入驻坪山区级以上(含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租用场地自用经营办公且合同期在三年以上的,租期满一年后,根据区域租金市场指导价的50%、40%、30%,分三年给予租金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4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上一年度在坪山区经济贡献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文化创意企业给予支持。首次申请的,以1000万元产值(营业收入)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经济贡献为底数,以500万元经济贡献为基数,每增加一个基数给予奖励1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5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文化创意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且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文化创意企业,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后成功转公开发行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50万元奖励。
项目名称: 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形成品牌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6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支持社会投资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对区级及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3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助金额主要用于园区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信息化建设等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7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获得国家、省、市及区级政府部门认定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获认定后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70万元的奖励。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8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区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新引进文化创意企业,自企业引进年度起该企业三年内对区财政贡献的15%用于奖励园区运营管理机构。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9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区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每培育或引进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每培育或引进一家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每培育一家园区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转IPO上市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支持各类机构进行文化创意产业平台建设,对建成后经国家相关部门及省、市、区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25%予以资助,每个平台获得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 对获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服务平台的运营机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7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平台获得升级认定的,按照认定级别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鼓励品牌授权、设计成果转让。文化创意企业将品牌授权、设计成果成功转让给国内各类企业,以销售收入的5%(以税务发票为准)给予区内品牌授权企业、设计成果单位资助,单项奖励最高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原创设计作品获得国际A类奖项的,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奖励;国际A类奖项:德国“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德国IF奖金奖、法国Janus工业设计奖金奖、韩国好设计奖最高奖
项目名称: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原创设计作品获得国际B类奖项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国际B类奖项:德国红点荣誉提名奖。
项目名称: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原创设计作品获得国际C类奖项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国际C类奖项:IF和红点其他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概念设计奖等)、IDEA奖、G-MARK奖、韩国好设计奖其他奖项。
项目名称: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原创设计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国家级奖项: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中国红星至尊奖、中国红星奖、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创意奖、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
项目名称: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
原创设计作品获得省级奖项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省级奖项:省长杯工业设计奖、其他省部级单位主办的工业设计类奖一等奖。
同一作品获更高级别的同类奖项,按照奖项认定级别给予差额部分奖励。单个项作品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度获得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奖励须在获奖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项目名称: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于入选G20峰会、APEC会议等国际性重大活动或国家级重要会议的文化创意产品,给予文化创意产品产权企业单次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引进和培育骨干及重点企业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企业原创的文化创意(文旅)产品,经研发投入市场销售并经坪山区文体旅游局认定的,按照其当年实际销售收入的5%给予资助(以税务发票为准),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引进和培育骨干及重点企业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影视动漫播出支持。对企业作为制作发行主体的原创电影、电视剧、动漫作品。自本措施实施之日起在中央一台、中央八台、中央十四台(少儿频道)黄金时段(17:00—21:00)首播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在中央台其他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非黄金时段首播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在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非黄金时段首播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电影(含动漫影片)在全国一类院线公映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全国二类院线公映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一类院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上一年度票房收入前5名的电影院线公司;二类院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上一年度票房收入前6-10名的电影院线公司)。
项目名称:引进和培育骨干及重点企业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影视动漫出口支持。对坪山企业的原创影视动漫产品在境外获得收入的,按境外销售收入总额的10%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引进和培育骨干及重点企业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影视动漫作品获奖支持。获得国际知名动漫节展、国际A类电影节主要奖项,一次性给予60万元的奖励;获得上述奖项的提名奖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内国家级、省级、市级一等奖分别给予50万、30万、20万奖励。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同一作品获得奖项升级认定的,按照认定级别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项目名称:引进和培育骨干及重点企业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宣传坪山元素支持。支持企业制作发行含有坪山元素且具有提升坪山形象、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影视作品,经坪山区文体旅游局认定符合前述条件,且该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省级上星频道播出或在院线放映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项目名称:鼓励参加文化产业重大展会和交流活动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演艺产业发展扶持。对坪山企业原创作品且在深圳市首演的舞台剧、话剧、音乐剧,在国内演出场次20(含)-50(含)场的,按每场2万元给予奖励;演出场次达50场以上的,超过50场以上的场次按每场3万元给予奖励;在境外商业演出达10场或以上的,按每场4万元给予奖励。每台演出剧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项目名称:鼓励参加文化产业重大展会和交流活动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经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活化投入市场运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经坪山区文体旅游局认定通过的,一次性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50%的资助,最高每项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鼓励参加文化产业重大展会和交流活动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鼓励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对企业修缮坪山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及其他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遗产,并用于文化创意产业经营的,在投入市场3年内,按照其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以税务发票为准)5%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鼓励参加文化产业重大展会和交流活动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获得3A、4A、5A评定的文化主题景区分别资助300万元、500万元、20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旅游局颁布的各项文化主题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示范基地标准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同一景区获得升级认定的,按照认定级别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项目名称:鼓励原创文化精品创作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总部设在坪山并获得国家旅游局“百强旅行社”称号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新建成或改造成文化生态特色主题酒店且投入运营1年以上的,经坪山区文体旅游局认定,按其投资总额10%一次性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鼓励原创文化精品创作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大力支持综合性书屋、城市书房、公共书吧等实体书店建设发展。对在区内新开办的实体书店在3年内,按照其实际营业收入(以税务发票为准)的5%给予经营企业性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开办的实体书店按照其营业面积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资助,用于其支付房租、设施维护修缮、软硬件更新等。
项目名称:鼓励原创文化精品创作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大力培育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新型文化业态,对经深圳市认定为全市新型文化业态前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项目名称:鼓励原创文化精品创作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鼓励坪山区文化创意企业和组织积极进行版权登记。对获得版权证书的企业或组织,奖励相关版权登记和版权代理费用。每项作品奖励金额不超过2500元,单个企业或组织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5万元。
项目名称:鼓励原创文化精品创作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认定为“文化+”示范企业、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10强、深圳市文化出口重点项目企业和“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的重点文化企业,每个资质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项目名称:鼓励原创文化精品创作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被文化部认定为“重点动漫企业”及“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每个资质给予100万元奖励。
项目名称:鼓励原创文化精品创作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获得国家、省、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项予以配套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按照其获得国家、省、市资助金额1:1给予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支持市场推广活动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坪山区“文博会”分会场的各承办单位,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项资助,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按照深圳市奖励金额予以1:1配套奖励。对区“文博会”专项活动的各承办单位,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资助。
项目名称:支持市场推广活动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区内文化企业参加文化部最新发布的《文化产业类重大展会名录》中文化产业展会的,按其实际发生的展位费、展品运输费的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次最高5万元。
项目名称:支持市场推广活动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对企业、社会组织在坪山区主办或承办经坪山区文体旅游局认定的全国性大型学术交流、研讨、重大赛事、论坛等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活动,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对企业给予50%的资助,每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名称:支持投资环境营造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企业文化创意项目获得银行贷款的,对于实际用于文化创意项目投资的银行贷款部分,按照该部分贷款本金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贷款贴息,资助期限为3年,单个企业每年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支持投资环境营造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起,有效期两年
补贴金额:以文化创意项目投资为目的,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用于文化创意项目投资并能顺利还贷的,对该企业给予担保费用100%的资助
南山区
项目名称: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补贴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24日
补贴金额:市级以上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按照实际投入资金的20%予以一次性补贴资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名称:园区入驻企业房租补贴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25日
补贴金额:1.对“三旧”改造为文化产业园区,在获得市级认定前,经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入驻企业给予房租补贴资助。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不超过15元,每个入驻企业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此类资助每个园区每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2.对入驻经认定的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符合南山区文化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方向,且形成了一定的营业收入的,可给予房租补贴资助。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的,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25元,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四上”在库企业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30元,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上年度收入超亿元企业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35元,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7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项目名称:园区引进和培育优质企业奖励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26日
补贴金额:经区统计部门确认后,园区内“四上”在库文化产业企业每增加5家,对园区运营单位奖励10万元;培育或从南山区外新引进一家年收入超亿元文化企业奖励20万元;培育或从南山区外新引进一家上市公司(不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奖励30万元。每个园区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项目名称:园区宣传与品牌活动补贴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27日
补贴金额:对文化产业园区运营单位在社会媒体进行对外宣传推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对园区运营单位在园区内举办经备案的较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对其中一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此类资助每个园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28日
补贴金额:对评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省级文化产业园区或基地升格为国家级园区或基地的,可申请差额部分奖励。
项目名称:骨干企业购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29日
补贴金额:上年度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商品房的,可按1500元/平方米且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给予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补贴按照40%、30%、3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项目名称:骨干企业租赁社会办公用房补贴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30日
补贴金额:上年度在南山区新租用的社会办公用房,可按照每月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每个企业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项目名称:园区外文化企业房租补贴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
补贴金额:对于属于文化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在南山区注册并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年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办公场地在南山区经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外的文化企业,给予房租补贴资助。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30元,每个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项目名称:经济贡献增长奖励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
补贴金额:
1.“四上”在库企业按照区统计部门确认的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度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文化产业园区内所有“四上”在库文化产业企业年度总收入之和比上年度同比每增长20%的,奖励园区运营单位30万元。每个园区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项目名称:国家级、省级出口企业和基地奖励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
补贴金额: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文化出口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文化出口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该奖励企业每两年可申请一次。省级文化出口企业或基地升格为国家级出口企业或基地的,可申请差额部分奖励。
项目名称:文化产业重大展会参展补贴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
补贴金额:对文化企事业单位单独参加经区认可的重大文化产业展会的,按不超过实际场租费、展品运输费、展位搭建费的5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项会展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参展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承办文化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补贴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
补贴金额: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承办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产业专业展会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对每个展会或活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文博会”南山展区补贴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
补贴金额:对区政府组织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的相关费用,包括组织宣传费用、场地租金、南山展区布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度给予相应补贴;
项目名称:“文博会”分会场及配套文化活动补贴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
补贴金额:对承办我区“文博会”分会场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对承办我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单位,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单位,按照深圳市奖励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项目名称:原创作品播出、运营奖励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
补贴金额:
我区企事业单位原创文化产品(动漫、电影、电视剧、舞台剧、出版作品、网络剧、微电影等)在国家级、省级出版发行单位和院线、电视台、剧场、网络播放平台等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的,按其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首年度内实际收入15%的比例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我区游戏开发企业原创开发的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产品(不含委托加工游戏产品)进行运营的,按其运营首年度内实际收入10%的比例给予原创作品开发企业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名称: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
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
补贴金额:对获得版权(著作权)登记的,每项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其登记费用和代理费用总额,且最高不超过2500元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光明新区
项目名称:新区原创影视、动漫产品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
在中央台主要频道、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轮播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获得国际A类电影节、国际动漫节展主要奖项、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在新区制作生产或融入新区元素的优秀原创作品按其元素折算投入的20%给予单部作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生产资助。经联席会议审议认定为特别重大题材的,按其元素折算投入的40%给予单部作品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新区原创优秀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
在知名网络播放平台出版发行的按其首年度实际收入10%的比例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新区制作生产或融入新区元素的优秀原创作品按其元素折算投入的20%给予单部作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生产资助。经联席会议审议认定为特别重大题材的,按其元素折算投入的40%给予单部作品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原创舞台剧、音乐剧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
进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商业演出的演出场次达10场而未到30场的,按每场1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演出场次达30场而未到50场的,按每场2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演出场次达50场或以上的,按每场3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进行境外商业演出达30场或以上的,按每场4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台演出剧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在新区制作生产或融入新区元素的优秀原创作品按其元素折算投入的20%给予单部作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生产资助。经联席会议审议认定为特别重大题材的,按其元素折算投入的40%给予单部作品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原创开发的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产品(不含委托加工游戏产品)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
企业对游戏产品进行出版发行或运营按其首年度实际收入10%的比例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奖励,每个项目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新区制作生产或融入新区元素的优秀原创作品按其元素折算投入的20%给予单部作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生产资助。经联席会议审议认定为特别重大题材的,按其元素折算投入的40%给予单部作品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数字出版、图书报刊出版、音像出版等企业出版的产品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等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50万元。
项目名称:文化创意活动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经相关部门认可的高端文创赛事及其它对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推动作用的文化活动,每个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3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名称:参加文博会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经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分会场及专项活动,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分会场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专项活动被评为优秀的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被评为合格的,不超过30万元
项目名称: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
参加国内展会的,对参加经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展会的企业,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资金扶持,每次扶持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扶持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的,给予差额补贴
参加境外展会的,对参加经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展会的企业,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资金扶持,每次扶持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扶持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的,给予差额补贴
项目名称:支持创意设计行业发展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获得国际知名创意设计奖项(不含工业设计类)的创意设计企业、设计师及设计作品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项目名称:配套支持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对获得国家、省、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扶持(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或奖励的文化企业和项目,可申请配套支持,按照国家、省、市级,比例为所获扶持或奖励资金的60%、40%、20%,最高分别不超过300、200、100万元。本细则已有另外规定的从其规定。
项目名称:房租补贴资助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对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单位给予办公用房租补贴,享受扶持的单位须承诺其所租赁用房不得对外分租或转租。租赁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给予最多3年、最大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30元、每年不超过30万元的房租扶持
项目名称:文化创意产业类园区(基地)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新获得各级政府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类园区(基地)的,获得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类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获得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获得市级百强文化创意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项目名称:核心技术研发平台的组建提升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在文化产业领域获评为国家级和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对获评文化产业领域国家级和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项目名称:优秀文化遗产合理开发利用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
引进、挖掘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按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文化价值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按照项目投入的50%给予奖励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按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文化价值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按照项目投入的50%给予奖励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名称:支持引进优秀文化企业
申报时间:2018年04月18日-6月30日
补贴金额:
经联席会议审议认可的新落户重点文化企业,给予落户支持,可用于购置或租赁辖区内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首次装修自用办公用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区级(含)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园的运营公司引进经联席会议认可的重点文化企业,对所引进企业首三年进行考核,当其在新区当年经济贡献超过1000万元时,给予运营公司20万元奖励,引进多家企业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龙岗区
项目名称: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认定奖励
申报时间:待定
补贴金额:对经认定的领军、骨干、优秀、后备人才,可分别获得 100 万元、7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奖励,奖励金额分 5 年等额拨付。
深圳市宏德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十年行业经验,专业、精准、高效地帮助企业获得政府资助,项目申报通过率业内遥遥领先。旗下拥有深圳政策辅导网(www.zcfudao.com),包含深圳地区最全面的企业补贴申报资讯和指南,用户可在搜索框内自行搜索,项目申报免费辅导热线:400 8382 908 (拨打电话即可享受专利代理费半价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