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13
2019年深圳各区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资助金额(万元) | ||||
深圳各区 |
中国 驰名商标 |
广东省 著名商标 |
中国 名牌产品 |
广东省 名牌产品 |
南山区 | 50 | 15 | - | 30 |
宝安区 | 100 | 30 | 100 | 30 |
龙岗区 | 20 | 10 | - | 20 |
坪山新区 | 30 | 10 | 30 | 10 |
罗湖区 | 30 | 20 | 30 | 20 |
盐田区 | 20 | 10 | - | 10 |
龙华新区 | 100 | 50 | 100 | 50 |
光明新区 | ≦20 | ≦10 | ≦20 | ≦10 |
政策条款
南山区
对新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商标最高奖励50万元),新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宝安区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龙岗区
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续期者不在扶持范围。企业应在获得相关认定的当年或次年提出扶持申请。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一个企业只有一个商标可享受商标扶持政策。
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0 万元。
坪山新区
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
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助。
同一名牌产品、商标和称号只能获得一次资助;同一企业每年度获得专项资金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罗湖区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30万元; 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
对获得以上荣誉的同一企业,给予扶持的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盐田区
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每件商标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的产品,每件商标、产品一次性资助10万元。
龙华新区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光明新区
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