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13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受理的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请各单位自行登录业务系统打印验收结果留存。
验收结论为“通过”的单位,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在两年内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单位科研活动支出,将使用情况报我委。验收结论为“复议”的单位,请按验收结果通知附件要求补充资料后申请复议验收。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单位,请按验收结果通知附件要求退回剩余资金,提交退款证明。
收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我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该项目负责人再次参与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申请,不推荐其参与的项目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该项目其它主要参与人员记参与项目验收不通过一次。参与项目不通过达3次的,自第3次参与项目验收不通过结论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其再次参与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申请,不推荐其参与的项目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联系人:吕睿,杨俊枫
联系电话:88103477,88102191,8812126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