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09
根据《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标准化战略实施细则》(深光规〔2017〕16 号)、《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规则》(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1 号)的有关要求,2018年度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工作已于2016年6月完成,并于2018年8月6日经光明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审通过。具体如下:
截止2018年5月,新区共7家企业申报2018年度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材料初审,现场考察与答辩,评审复审、查询违法违规及会审等环节,评出了3家2018年度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拟认定企业,分别为:深圳市冠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德安科技有限公司、茂新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现根据《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将上述拟认定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光明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将由光明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联系人:范晓娟;联系电话:88211093,电子邮箱:Fanxj @szaic.gov.cn)
光明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
名单公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课题 / 其他 |
---|---|---|
1 | 深圳市冠科科技有限公司 |
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2 | 深圳市华德安科技有限公司 |
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3 | 茂新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
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