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06
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介绍
1.申报要求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深圳企业;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见附件1)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三)申请企业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
(四)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应建立了内部研发机构;
(五)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六)纳税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A级最高);
(七)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
2.资助标准
(1)按研发费用的10%进行补贴
(2)超过1000万的按8%进行补贴
(3)最高1000万
3.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政策->研发资助)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五)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六)研发项目登记材料(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项目登记模块打印的PDF文档及登记所附材料);
(七)建立内部研发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提供);
二、细节
1.需要注意的细节
(一)审查企业资质(纳税等级);
(二)研发费用做加计扣除;
(三)确定企业立项(还未做加计扣除的企业,如果立项过多可建议其减少);
(四)保证企业各部门报的数据保持一致;
(五)规模以上企业需要额外做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六)企业所报的每一个立项都需要有专利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