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06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18〕133号)要求,现启动奖补资金发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注意事项:
(二)申请本次奖补资金的企业注册地必须在深圳市内。
2018年8月3日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关于发放深圳市2016年、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2: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企业名单.xlsx
附件3: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企业名单.xlsx